2016年,杨凌电视台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示范区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家办台”的原则,认真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向社会传递政府的信息和声音,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杨凌示范区的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6年杨凌电视台通过电视、“杨凌视线”新媒体矩阵(网站、APP、微信、微博)发布各类新闻资讯、通知公告、专题栏目等超过15000条,其中:涉及电视台内部文件、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人员招考等信息15条,电视类栏目《杨凌新闻》、《农科城》等发布信息1500条左右,微信微博发布各类新闻10000条左右,通过网站和APP发布信息4000条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季度 | 新闻资讯 (条) | 公告(条) | 专题栏目(个) | 其他 (条) | 部门公开 (条) |
一季度 | 376 | 13 | 62 | 476 | 2 |
二季度 | 279 | 8 | 91 | 150 | 3 |
三季度 | 305 | 2 | 72 | 210 | 8 |
四季度 | 439 | 20 | 88 | 370 | 2 |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杨凌电视台主动向社会公开简介、机构社会、栏目概况、新闻热线电话等,同时在杨凌电视台官网除提供时政、民生、农技等相关资讯外,还设置招聘求职、旅游美食、房产家居等便民信息板块,方便群众生活娱乐。
杨凌电视台不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杨凌电视台不涉及此类情况。
(二)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杨凌电视台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进展和完成情况等进行跟踪报道,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三)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通过杨凌电视台的电视、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同时积极策划播出大型电视媒体问政类节目《新风》6期,积极发挥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通过媒体曝光、舆论监督的手段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的难事、办了一批实事。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杨凌电视台确定专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专人负责“杨凌视线”官方网站的维护,同时制定出台了《杨凌新闻》和“杨凌视线”的采、编、播流程,实现了分级审核负责,责任到人,为确保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奠定了基础;推行了台长终审新闻制度,由台长总负责,台领导班子成员每天集体审看《杨凌新闻》和“杨凌视线”,做到每期“必看必审必把关”,确保正确宣传方向和新闻质量。
针对宣传业务,杨凌电视台制定出台了杨凌电视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视频节目新媒体发布运作流程》和《微博管理办法》等规范化制度,充分发挥了媒体在对外宣传、信息交流、政民互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不存在此类情况。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6年杨凌电视台共收到1名委员的意见建议:建议杨凌电视台进行信号升级,提高电视节目清晰度。收到建议后,杨凌电视台第一时间对意见建议进行答复:杨凌电视台计划在2017年实施高清设备改造项目,对现有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系统按照高清标准进行更新换代,全面提升杨凌电视台节目生产制作及播出水平。同时,领导班子主动与提出意见建议的委员代表见面,上门进行答复,委员表示满意。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杨凌电视台信息公开渠道畅通,网址链接正常,各栏目设置规范、信息更新及时,但是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栏目和内容不匹配、图片更新和内容发布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审核和把关,夯实工作责任。对网站中的相关栏目设置进行整改规范,及时更新板块内容和广告图片,对不匹配的板块进行迁移整改。同时积极发挥新媒体矩阵的优势和作用,利用杨凌视线APP和微博、微信等多种客户终端做好信息公开与政民互动,切实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