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以来,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规定,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概况

(一)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将贯彻执行的中、省涉水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单位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承诺事项、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全部在局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15年全年共编发各类政务信息27条,面向社会公开各类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33件。

(二)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公开。按照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认真编制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重大决策及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强对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项目的审批、部门预算、工程招投标等情况,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公开了“三线一区”防汛责任人名单,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特殊时期,采用多种形式在社会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和完善了领导“接待日”值班制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广大群众职工和社会各阶层的疑点、难点问题和相关水利工作的咨询。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4条,其中,核定行政审批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39项、行政强制事项7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15项、行政裁决事项2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共办理信访件2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0多人次,答复管委会网站、领导批示件17件,办结率达到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5年底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上级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如对外公开的形式和渠道相对单一、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够全面、在深度和广度还需要下功夫等等。下一步,我们将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对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强对新媒体、自媒体如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