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由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权力清单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认真贯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检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集中宣传、会议宣贯、网络公开等形式,大力宣传质监部门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公开承诺等,树立质监形象、提升行政效率,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工作力度。通过制定公开目录、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网站建设、完善相关制度等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年初认真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要求政策法规类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将生产许可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办理、产品标准备案、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等业务工作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及时修订行政许可指南,印发我局《工作指南》,完善便民措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75条,主要公开内容为工作动态、法规文件等。多种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新闻媒体等方式,将政务和事务内容全方位公开,对行政审批改革、产品抽查、安全监管假等百姓普遍关心的重大事情主动公开。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承诺制、目标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用制度约束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工作的社会透明度。

三、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两单”编制各项工作任务,梳理质监部门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明确质监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理清质监行政权力的范围和边界,编制了《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权力清单》等相关资料,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5大类203项,已在杨凌示范区质监局网站上予以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为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和不足:网站建设有待加强,总体信息量还不够大,栏目设置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部分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重视,习惯于埋头干活,不重视宣传报道,信息上报不够及时;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针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将继续根据省局和示范区管委会等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学习认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学习网站管理和建设的专业知识,优化栏目设置,提高网站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二是提升信息质量。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要求局系统各单位(部门)定时定量报送信息,同时做好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确保我局所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