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办高度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成立了以主任李恒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张健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金融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2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一位同志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另一位同志进行初审并报领导签批后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我办结合职能特点和运行实际,完善主动公开内部审查及发布程序。在公开基础政务信息的同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标准,对涉及示范区金融战略、金融规划、部门决议、制度建设等内容在网站、微博等公共平台进行公开。整合区内各金融机构信息资源,建立了重要政务信息及热点问题发布、示范区金融信息报送、重要政策法规解读等多种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了信息采集、发布和监督保障程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同时对本办年度目标责任书、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等群众关心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三)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本年度,我办以简明实用、方便群众、有利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我办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2018年度充分利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杨凌时讯、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新浪微博(杨凌金融)等平台依法按时公开信息,各平台内容更新及时正常。更新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权力清单以及责任清单,行政许可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指南、办理期限及非法集资现相关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特别是金融知识宣传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通过利用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群发防范短信、在人群集中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防范知识等方式,让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办网站全年发布信息570条,金融要闻39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9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数12条,工作动态68条,各级政策法规19条,焦点图片16条,通知公告6条,宣传十九大精神9条,打击非法集资15条,企业上市8条,政策性农业保险3条,项目推介3条,金融机构13条,实施“3631”方略7条。全年公开信息内容涵盖示范区金融工作情况、行政权力公开情况、党建工作情况等类别。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9 |
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 | 件 | 28 |
制发文件总数 | 件 | 1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 |
1.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信息数 | 条 | 570 |
2.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 | 条 | 18 |
3.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 | 条 | 27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收悉1条网民咨询事项,1条投诉事项,均及时沟通反馈办结。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金融办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六、《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落实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内容,提升工作质量,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权力清单公开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我办承接的3项省级委托下放事项全部实行依法动态公开,并根据职能调整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权力设定依据变化情况,及时变更权力清单并备案,确保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方便快捷。
(二)做好金融政策公开工作
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金融重要政策和示范区金融创新亮点,及时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做好决策和决策执行信息相关公开工作
将门户网站上所有栏目和功能逐条逐项进行全面自查,有效杜绝网站留言回复不回应、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加强信息发布更新,充分发挥金融办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同时,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继续加强政务网站载体建设,加强网站维护,做好更新与维护,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和效果。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除通过网站予以公开,积极利用报刊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建设。
(五)建立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完善体制机制,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日常监测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检查网站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网页显示是否正常、信息发布是否及时等问题;加强对网站栏目信息发布等情况的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正。业务技术问题及时与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联系协助解决。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我办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形成制度健全、人员专职,工作长抓的长效机制。
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未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
八、“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设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杨凌示范区人大代表相关建议和政协委员有关提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示范区金融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我办人员紧张,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均为临时人员,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9-87035609)。
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附件: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