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示范区食药监局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要求,积极全面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到位。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
制定了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管委会网站和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做到了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发布;针对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在网站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了网站信息的时效性与便民性,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得到了持续提升。
(三)全方位进行政务工作
一是坚持不断的在示范区管委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食品药品领域相关信息。二是通过“食安杨凌”公众号、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推送信息、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印制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等方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12331”专题宣传、“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向公众汇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解析食品药品政策法规政策,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消费和主动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法规政策公开透明。通过局网站、“食安杨凌”公众号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政策进行了解读,扩大政策传播范围,使公众第一时间了解食品药品监管新政策,做到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四是邀请师生代表走进营养餐配送企业,主动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解析食品药品政策法规政策,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是开展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百优示范单位”评选民意征集活动,让群众了解、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让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六是在局网站增加了无障碍浏览、预算决算等栏目,对网站公开事项进行了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围绕“放管服”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公开。在前期权责清单公示的基础上,完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7类权力运行事项的梳理完善工作。加强与政务公开办和行政审批局对接联系,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整合工作,并在杨凌示范区政务服务网、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食安杨凌办事指南栏目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多渠道让群众了解服务事项,减少群众跑路次数。
二是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年内,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信息80多次,发布消费警示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90多条,主动公开文件20多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230多条,按照工作规定和群众需求对工作信息进行公开。
三是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回应。安排专人每天对各大媒体以及杨凌吧进行关注,积极做好舆论引导,针对敏感问题和社会关切,及时进行了沟通、回应。
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认真编报分析部门预决算,确保公开的数据准确、说明清晰、原因合理,及时将2017年决算、2018年预算在局网站、管委会网进行了公开。
五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我局牵头负责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信用陕西、局网站的基础上,我局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积极发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全年发布抽检公告48期,公布行政处罚信息40期。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年度公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1起、药品经营许可证2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1件,及时按照申请渠道进行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落实情况
按照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订《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认真抓好落实。在管委会网、局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主动积极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回应群众关注重点热点。
七、重大项目建设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2018年未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工作情况。
八、“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8年,未接到“两代表一委员”有关意见建议。
九、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大。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公开,努力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