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示范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编制示范区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到日常工作,以水利日常业务为基础,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心问题,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水利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抓好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
(二)多样化开展公开活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水务政务网站动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全方位反映全区水利工作动态,展示水利工作风采。二是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水利法规和办事程序。2018年我们利用活动日,展开了《水法》《防洪法》《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宣传了水灾害防治、抢险等知识,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护水意识。三是通过不同媒体向社会公开了水务发展动态,倾听各方面的建议意见,促进水利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落实责任,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审批发布流程。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二是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学习,增强信息公开人员政务公开意识.。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管委会等主动公开各类水务信息248条,公开范围涉及工作动态、党的建设、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项目审批、预算决算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落实情况
文件下发后,按照要求,我局立即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确定了6项公开重点领域,并认真落实。2018年围绕政务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我局共发布信息248条,较好完成了全年计划任务。
(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重大建设项目为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相
关信息在“工作动态”栏目中公开。
(七)“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我局未接到“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水务信息需求与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结合水务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