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和要求。始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理念,以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不断加大局网站建设力度,动态更新网站栏目,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针对环保工作特点,重点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批示案件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共通过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55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党的建设、环评公示、预算决算等;全年共接到网站咨询、投诉87条,均已按时办结,并及时回复。通过示范区环保局微信公众号“杨凌环境保护”发布信息201条;通过示范区环保局微博“杨凌环境保护”发布信息4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落实情况
2018年,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8〕29号)要求,我局主要涉及的生态环保领域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均按要求在本部门和管委会网站进行了及时公开。
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方面涉及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均已按要求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及时公开。
八、“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1件,已按要求予以回复。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