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以及示范区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对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始终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区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告开相关要求,不断优化和完善财政局网站栏目,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结合财政局工作职能,主动在局网站及管委会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扶贫资金,财政收支、政府债务、PPP项目以及财政项目征集、政策意见、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文件和信息,及时处理网站群众留言咨询。
(二)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以示范区公众信息中心、局门户网站等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同时制定了局信息奖罚制度,鼓励财政干部公开财政业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积极履行职责,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63条,部门动态140条,收到网上咨询和建议4件,已回复处理4件,网上答复处理率、满意率均实现了100%。同时,网站提供搜索查询功能,无障碍浏览功能,以及财政局简介的中英文转化功能。方便公众迅速查询了解信息。政务微博信息6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主要是关于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债务方面的信息,我局已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内容及公开方式予以了公开。
“不予公开”信息内容及原因,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信息一般不予主动公开:一是正处于调查、研究、处理过程之中或者管理状况不够稳定的信息;二是针对特定主体的信息;三是涉密信息或纯属单位内部性质、与一般社会公众无关的信息;四是影响社会经济安全和稳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管委会网站的减税降费栏目中发布了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8年7月1日修订)、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7月1日修订)、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7月1日修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
(一)在管委会门户网站首政务公开栏目中下设财政信息专栏及三个子菜单,按月按月及时全面公开示范区财政收支情况、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以及扶贫资金安排及扶贫政策等信息。同时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开设了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分别集中、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二)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已在局网站公布中省2011年以来相关降费政策文件,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三)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认真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及检查等专项工作,通过部门自查、牵头部门汇总核查等方式,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管委会门户网站设PPP项目公开专栏,全面公开PPP相关法规政策、专家库等信息和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性信息。
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我局在管委会PPP项目栏目中及时公开了PPP项目批准、计划和实施领域的过程信息及PPP项目社会资本主体信息及招标投标等相关信息。
八、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九、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及改进情况
2018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以及公开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激励考核措施,加强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规范化和常态化;进一步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提高公开质量和效率,从而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附件:杨凌示范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