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示范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访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示范区信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将“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网上信访投诉平台”与示范区管委会网建立了链接,方便群众反映信访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全年通过管委会网公示领导接访通告8条,通过“杨凌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23条,被省信访局门户网站采用信息12条,被“杨凌发布”微信公众号采用信息2条,在示范区信访大厅LED电子屏幕公开了国务院《信访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2019年上半年机构改革后,示范区信访局由管委会办公室管理机构调整为管委会工作部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示范区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好管委会网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微信新媒体,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丰富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