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公安机关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政务网站的专栏集中、全面地公开其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全局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

(三)加强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政务网站运维。我局坚持以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为门户网站办站宗旨,依托省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始终把抓好网站建设和维护作为推进全局信息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加快了内容更新速度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局门户网站已逐渐成为我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第一窗口、为群众服务的重要平台、与公众联系的沟通桥梁,关注度和参与度逐年提高。据统计,2019年1月到12月,网站浏览人数达235843人次,同比2018年(129049人次)上升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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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9年,我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50条,办理群众留言422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区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群众留言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五)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通过杨凌示范区公安局门户网站、@杨凌公安政务微博、“杨凌公安”微信平台,全方位、多渠道主动公开信息,畅通网络问政渠道。同时,狠抓包括全局公安政务网站的安全问题,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严把政务网站的安全关。

(六)及时做好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对2018年全局财政决算、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情况进行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1

2338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352

-12698

108840

行政强制

2845

+1186

47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3062.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单位、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有关规定的理解不够透彻,未能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愿公开,或者未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应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仍未得到解决,人员数量难于满足工作发展运营不断增长的需求;三是网上办事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户政业务实现在线全流程办理,但手续繁琐,群众网上办事量较低。交管、出入境等群众关心的业务还无法实现互联网全流程办理。

2020年,我们将将继续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依托省公安厅“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举办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全局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持续推进政策文件、人事信息、统计信息、应急管理、财政信息等基础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注重内容发布质量,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检,提高综合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水平,更好适应移动互联服务需求。四是继续做好省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使用和“353+N”业务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办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情况:2019年共受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4条,办理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