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房征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示范区房征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房屋征收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从“制度化、纵深化、高质化”三方面入手,逐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化、规范化运行,有力提高了房征办对外的形象和知名度。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杨凌示范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联系(邮编:712100,电话:029—87033065)。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办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以周三学习日为平台,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门户网站,大力宣传房屋征收和棚户区改造信息的新动态。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示范区房征办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贯穿于房屋征收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始终,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截止目前,通过管委会专栏示范区房征办公开政府信息13条,要情发送2条,在“公众诉求系统”回复咨询类信息6条,回复率和满意度达100%。同时,为了让群众及时有效的了解政策,支持杨凌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需要。房征办在各街镇拆迁安置工作实施前,将改造方案、补偿办法等进村入户宣传讲解、将有关征收改造政策类文件在栏目平台公开,做到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在房屋评估中,房屋评估公司通过政府招标获得资格,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测量评定,评估价格群众看得清、公开透明;在安置房分配时,拆迁组人员与群众面对面解答分配方式,群众自愿组团选房,并将选房图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大了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了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了阳光政务,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房征办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示范区信息中心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房屋征收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房征办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