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于2019年4月组建成立。一年来,大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捷高效。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管委会网站和部门政务公开平台信息维护管理工作。起草并印发《杨凌示范区党政机关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杨办发〔2019〕32号),明确大数据局及各部门政务公开责任,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明确重点深化公开。认真落实2019年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依托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重点信息,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积极主动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公开,推进示范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和健康有序发展,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市民热线平台,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市民热线全年受理各类诉求2.1万件。
(三)增强互动提升成效。依托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咨询、调查征集以及市民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回应网民关切,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开展策划开展调查征集活动并及时公开征集结果,广泛听取民意,提升公开成效。全年受理网民咨询2件,开展征集活动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示范区大数据局主要依托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信用杨凌网站、“杨凌网信”微信公众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据统计,“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全年主动公开部门信息35条,“信用杨凌”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1314条,“杨凌网信”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发布信息451条。2019年,示范区大数据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 0 | 0 |
行政强制 |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388.59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拓展,三是市民热线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示范区大数据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认识、提升能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增强主动公开时效性,拓展主动公开领域和内容,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三是提升市民热线服务。加强热线宣传推广和运营管理,优化热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热线资源整合,提升“一号通办”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