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示范区信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示范区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我局目前尚未开设部门网站,主要是通过示范区管委会网、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和“杨凌信访”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刊发信息15条,通过管委会网公示领导接访通告7条、会议情况1条,通过“杨凌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访动态信息22条,通过群众来访接待大厅LED电子屏幕公开了国务院《信访条例》,将“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网上信访投诉平台”与示范区管委会网“互动交流”栏目建立了链接,方便群众反映信访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主要是工作职责方面的信息,我局已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内容及公开方式予以公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对政府信访公开范围把握不够准确。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我们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同时加大信访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