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外事办公室(国际合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示范区外事办公室(国际合作局)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规范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编制完成《杨凌示范区外事办公室(国际合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具体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本单位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44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国际培训、国际合作等内容。全年共接到网站咨询5条,均已及时回复,按时办结。维护上合组织农业基地专栏1个,发布信息110条。通过“杨凌援外”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条,订阅数209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及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领导亲自提出思路、完善方案、落实人力物力。二是由专人负责对各类信息进行疏理、筛选,对公开内容先汇报审核,然后通过网站、微信平台、新闻专报等多种形式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将政务公开发布工作与本单位内部绩效考核相结合,每名同志将自己所负责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按要求及时发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季度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四)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单位网站改版升级,持续优化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计,设置政务公开、国务院信息、工作动态、国际合作、国际培训、上合基地建设、互动交流等7个具有外事特色专题栏目,主动、及时、准确反映外事、国际合作、国际培训及重点项目上合基地建设情况,增强网站服务功能。二是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系统梳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责任;梳理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已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实时作出明确标注。三是通过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通过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形式,广泛征集服务对象对我办依法办事执行情况、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价,通过“杨凌援外”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国际培训”栏目,及时公开援外培训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专访等多渠道多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扩大公开的范围。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信息公开实效,单位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本单位内部绩效考核相结合,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建立了督办检查制度,每周对各平台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每季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准确;三是在单位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单位地址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2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信息数量、更新时效有待提升等。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健全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梳理、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继续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和管理维护工作,加快信息公开的频率,做好网站等平台的日常监管。

三是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