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狠抓公开责任落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安全、应公尽公。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90条,其中,政务网站更新758条,微信公众平台更新32条,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城市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二是强化监督,规范审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工作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性工作抓紧、抓实。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公共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城管领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内容,重视信息发布质量,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规定,健全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网站信息采编管理、审核、发布、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强化涉密保密意识,根据《条例》,我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应公开的信息实行主动公开,对触及国家、政府和单位机密及其他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坚决做好涉密保密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涉及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模式。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五)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项,1项权责清单、收费清单信息是予以公开事项,另1项通办事项清单、中介清单等其他清单信息是无法提供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53

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1

+417

70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

+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29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采集、发布缺乏专业人员,特别是网站建设缺乏专业人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依然存在。2021年,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各类网上投诉、咨询回复工作。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电子政务办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借鉴其他部门和单位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在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信息方面还需进一步做好统筹,增强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