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围绕中心大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有序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全年我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3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更新90条,政务信息公开更新28条,精神文明专栏信息更新72条,维护专题专栏1个更新28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文明杨凌”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营,关注量由2020年的4963人增至6554人,充分发挥移动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全年发布信息1131条。

(四)监督保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通过建立督查落实制度、引进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加大内部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有关规定,规范示范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二是强化政府网站错敏信息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及时修正政府网站错敏信息。三是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时效不够及时,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网站平台栏目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