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发改局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杨凌示范区发改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发改局继续履行主动公开的职责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发布政策文件(含负责人解读)3条,对外公开征求意见3次、征求意见反馈3条,重大决策公开4条,发布和更新规划计划4条,公开财政信息“发改局2022年部门预算”、“发改局2021年部门决算”,舆情回应9条,发布局公开信息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含图解),重点领域信息及工作信息公开共计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未到依申请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示范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发改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门户网站积极维护,微信公众号“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时更新,切实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关心问题。
(五)监督保障
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准备公开的信息进行各科室、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后再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发改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接受人民监督,妥善处理人民问题,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杨凌示范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包括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公开信息质量提升、创新性政策解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局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三是增强公开信息可读性。对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跟进研究,丰富政策解读新形式,拓宽解读渠道,实现以图文解读为主,其他解读方式为辅的政策解读新局面,使群众更便捷获取信息。四是强化培训工作。在巩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能力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其他业务科室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和氛围,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