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捷高效,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以“五公开”和重点领域公开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公文办理环节公开。印发《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文件公开有关流程的通知》,完善公文公开属性审查环节,并在文件签发页标注公开属性。全年公开文件93份,其中规范性文件12份。
二是强化会议公开。加大重大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公开力度,全年共公开示范区管委会常务会议信息10次。
三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和涉及民生事项的预公开。政策制定前需通过书面征求、召开座谈会、网络征集等形式,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公众等各方面意见,全年共征集12次。
四是强化执行、管理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等实施情况,加大督查、审计、执法等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850余条。
五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强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1270条。
六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印发《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向重点单位转发了《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项流程。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5项,发生行政复议3次,其中行政行为被撤销2次;发生行政诉讼2次,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情形1起。
(二)以解读回应为核心,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印发《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政策解读公开制度》,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对以示范区管委会或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办公室不予办理。文件印发后,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同时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用“权威声音”传递政策信息,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全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20条,并做好关联阅读工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主动回应关切。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制度》,与宣传、网信、公安、应急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做好监测预警、舆情会商、网下处置、信息发布、组织引导等工作,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专人读网并轮流编发舆情,跟踪分析事件发展变化,监控事件发展过程,提早发现舆情事件苗头。今年及时妥善处理了某网民在微信群发布的关于杨凌农科城马拉松赛不实信息,防止事件扩大,确保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针对公众反映的堵点痛点等问题,在管委会网站开设“关切回应”栏目,为公众和政府搭建互动沟通平台,全年回应各类问题470条。
三是多渠道扩大公众参与。今年以来,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黑车治理、企业发展难点、无黑无恶创建、重点项目推进等主题录制明察暗访看民生栏目8期,引起较大反响;策划“新闻茶座”访谈节目7期,邀请示范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安全生产、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区校融合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与媒体记者面对面交流探讨;组织65名大学生在管委会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见习;举办“政务公开+”(“邀请公民代表走进管委会”)活动4期,4名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出席座谈会,60余名公民代表参加,办理意见建议80余条,并及时组织专人对办理情况进行回访调查。代表对意见办理的满意率达到96%以上,有效推动了政民互动,增强了政府威信和公信力,也着力解决了代表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
(三)以平台建设为基础,增进互动协同
示范区目前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网站共27个。经清理整合后,开设政务新媒体72个(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38个,杨陵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34个)。
一是规范相关程序。制定出台《杨凌示范区党政机关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开办设立、整合迁移、清理注销等程序进一步予以规范明确。特别是针对政务新媒体名称不规范、开办注销随意性强等问题,明确要求各部门要规范新媒体名称,开设关停有关情况要及时向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报告。同时,按照集约化建设有关要求,结合示范区机构改革,对示范区部门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
二是规范域名标识。先后组织人员对示范区政府网站域名和网站有关标识进行统一检查,特别是对示范区政府网站域名使用和清理注销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规范完善了政府网站底部功能区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要素,并就域名和标识的注册管理等流程对各部门进行了集中培训,确保使用规范。
三是强化内容建设。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人,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建立每日读网制度,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确保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同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建设,建立网民留言反馈机制。安排专人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中的网民纠错意见,确保答复及时、规范。
四是加强安全防护。示范区各级政府网站集中部署在示范区政务服务云平台上,由示范区大数据局(大数据中心)负责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建立7×24小时监控机制,加强日常值班值守工作。制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网络机房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络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全区政府网站运行安全畅通。
全年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000余条,新开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扫黑除恶杨凌在行动、“2019年工作会议”、“诚信杨凌 你我同行‘诚信建设万里行’之陕西行动”等专题34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12次,办理咨询建议838条,办结811条。管委会官方微博发布重大决策、民生关注和生活资讯等微博信息 650条,拥有粉丝 4020名,微博互动 1560次。管委会官方微信发布信息 1800条,管委会新华客户端推出信息2340条。
(四)以考核督办为手段,加强政务公开保障
一是建立考核通报机制。为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示范区各单位年终考核目标任务中,实行扣分制,每季度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同时,每个季度都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安排专人及时关注各部门平台动态,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限期整改。
二是完善运行机制。为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形成一套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先后制定了《杨凌示范区信息公开规定》、《杨凌示范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实施细则》、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举报调查处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各项环节起到了有力的规范作用。
三是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委托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对照《2019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2019年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示范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国有企业和杨陵区政府共47家单位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开展整改,进一步提升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委托第三方对网站和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网站和新媒体规范健康运行。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有关内容纳入示范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新媒体时代政府舆情管理、新媒体业务培训、网络评论员培训等专题培训4次。通过召开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推进会和网站管理约谈提醒会等各类会议,以会代训,全年共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3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4 | 12 | 3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06 | 96 | 24750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46 | 11 | 279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15 | 139 | 109460 | |
行政强制 | 51 | -2 | 476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26 | -65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4 | 21510.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24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2 | 0 | 0 | 3 | 0 | 1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深度、广度、时效性还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不够。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还不到位,特别是应用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意识不强,互动交流较差,服务功能不实用、不丰富。三是缺乏专职工作人员,对相关业务理解不深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
下一步,示范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落实主管责任,抓好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关,切实保障发布的信息内容及时、准确、权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防范网站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指导做好示范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同时,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监测评估工作,提高常态化监测水平和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抓好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事项,全流程、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是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抓好解读回应。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增进社会共识。进一步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对经济社会热点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积极回应关切,增强回应针对性,有效引导舆论。
四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抓好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持续强化各部门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提高业务能力,打破固有思维模式,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服务,真正让公开成为习惯、透明成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