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现公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加强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示范区管委会全年公开文件80份,其中规范性文件15份;公开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会、管委会常务会议信息共12次。通过网络征集重大行政决策和涉及民生事项4次,征集结果均已公示。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100余条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等实施情况的督查、审计、执法等信息。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强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共2778条。
2.以解读回应为核心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1)加强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政策解读公开制度》,全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7条,并做好关联阅读工作,方便公众查询。
(2)主动回应关切。按照《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专人读网并轮流编发舆情,跟踪分析事件发展变化,监控事件发展过程,提早发现舆情事件苗头。今年及时妥善处理了某网民在微信群传播“杨凌示范区医院确诊一例新冠肺炎患者”信息,及时防止事件扩大,确保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针对公众反映的堵点痛点等问题,在管委会网站开设“政务咨询”“关切回应”等栏目,为公众和政府搭建互动沟通平台,全年回应答复各类问题408条。
(3)多渠道扩大公众参与。今年以来,示范区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7届中国杨凌农高会等共15场新闻发布会;围绕水电气暖服务、黑车治理、土地盘活等主题录制明察暗访看民生栏目4期,引起较大反响;策划“新闻茶座”访谈节目7期,邀请示范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防疫一线先锋人物、开学复课工作”、“牢记谆谆嘱托 奋力追赶超越”系列主题与媒体记者面对面交流探讨;有效推动了政民互动,增强了政府威信和公信力,也着力解决了代表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示范区严格按照时限,规范答复内容,并进一步健全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项流程。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2项,均为本年度新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已办结。本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年管委会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760余条,新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杨凌在行动”“扫黑除恶进行时”等专题15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6次,办理咨询建议778条,办结767条。管委会官方微博发布重大决策、民生关注和生活资讯等微博信息1392条,拥有粉丝111990名,微博互动1520次。
(四)平台建设规范运行
示范区目前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网站共25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共84个(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41个,杨陵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43个)。一是强化内容建设。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每日读网制度,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确保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通过机要渠道印发错敏字、固定词语搭配不当文件,指导示范区各部门引以为鉴、举一反三。二是规范相关程序。严格落实《杨凌示范区党政机关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今年示范区机关事务中心、交巡警支队网站按照程序进行整合、办理永久下线,示范区网信办、统计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等按照程序申请新增网站。示范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均已完成摸底排查、应报尽报,共84个政务新媒体已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系统。同时,按照集约化建设有关要求,目前已纳入示范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32个(其中政府网站29个)。三是规范域名标识。继续督促各部门完成政府网站底部功能区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要素,确保使用规范。四是加强安全防护。示范区各级政府网站集中部署在示范区政务服务云平台上,由示范区大数据局(大数据中心)负责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建立7×24小时监控机制,加强日常值班值守工作。制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网络机房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络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全区政府网站运行安全畅通。
(五)监督保障持续助力
一是继续落实考核通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示范区各单位年终考核目标任务中,实行扣分制,每季度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二是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为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形成一套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我们先后完善了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各项环节起到了有力的规范作用。三是持续第三方评估制度。制定2020年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委托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国有企业和杨陵区政府共49家单位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开展整改,进一步提升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有关内容纳入示范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工作,开展新条例解读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培训、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专题培训会、2020年示范区政务公开第三方绩效评估专题培训会、网络安全专题报告会等各类会议4次,以会代训,全年共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3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6 | 15 | 4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31 | 381 | 5481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36 | 238 | 1504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18 | 528 | 25474 | |
行政强制 | 44 | -4 | 5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05 | -69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9 | 18723.2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0 | 0 | 0 | 0 | 0 | 1 | 5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4 | 0 | 0 | 0 | 0 | 1 | 4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51 | 0 | 0 | 0 | 0 | 1 | 5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示范区管委会坚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建立日常检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同时满足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拓宽管委会网后台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省却后台转办周折,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时效性。
经过探索实践,我们取得了一些较好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仍有个别部门存在答复内容、形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还不到位,特别是对信息内容发布的审核不严,出现了个别固定词语搭配不当、错敏字。三是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且流动性强、工作衔接不到位,致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效果大打折扣,新接手同志对相关业务理解不深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
下一步,示范区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坚持常态化监测,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关,提高错敏字技术监测手段。通过培训增强各部门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严格审核发布信息内容,提高业务能力,规范工作程序;提醒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志做好业务衔接,避免政务公开工作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