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现公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文件69份,其中规范性文件7份;全年公开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会、管委会常务会议信息18次。二是持续完善决策预公开机制。涉及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预公开,通过座谈会、网络征集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三是坚持民生领域信息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保障住房、拆迁安置、减税降费、医疗教育等政策信息坚持第一时间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工作。四是聚焦疫情防控做好信息公开。在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杨凌在行动”专栏,及时公布杨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动态、通知通告等信息20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流程。二是依托依申请公开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办,实现申请、受理、办理、结果反馈全程网办。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5件,其中19件予以公开,2件区分处理,4件未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今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发生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类行政诉讼1件,截止2021年底尚未审结,合法合规结转至2022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核验机制,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预审和复核环节,开展信息发布核查行动。二是完善管委会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增设、归档及日常管理机制,全年新增专题专栏1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归档6条,现共有各类专题专栏11条。全年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851条,管委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重大决策、民生关注和生活资讯等信息394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相关程序。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开办设立、整合迁移、清理注销等程序进一步予以规范明确。二是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纠错机制。坚持日检、周检、月检和季度检查,发现问题,立时整改。三是实施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常态化监管。建立7×24小时监控机制,全年集中开展安全检查3次,确保全区政府网站运行安全畅通。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考核通报机制,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列入示范区政务公开专项考核中,分季度对各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二是落实第三方评估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进行监测检查,开展年终政务公开绩效评估。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示范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网络安全专题培训2次,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2次,全年共培训两级政务公开相关人员350多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

7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8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983

行政强制

22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74.82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1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1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1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示范区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还不到位、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且流动性强、工作衔接不到位等问题,紧抓政府网站信息日常监管、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强化对流调人员的业务指导,通过系列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工作要求不严。个别部门未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示范文本的通知》规定格式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个别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不够及时,部分栏目长期未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示范区依托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部分部门拥有官方微博、抖音等政务媒体资源,但微博、抖音等面对群体具有年龄偏向性,难以覆盖全部年龄层次群体。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强化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在7×24小时监控机制基础上,拓宽监控范围和监控深度,将信息发布质量、发布时间等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就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流程及答复格式等问题进行培训,确保全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强化对各部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督导,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不标准的部门责令整改,定期检查。二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指导各部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法定公开信息,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法律允许、群众高度关注信息主动公开;鼓励各部门利用自有信息发布渠道,如抖音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发布防疫政策、防汛通告等即时性信息,提高政府信息传播速度和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全区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行政规范性文件数目统计中,以示范区管委会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包含在各部门数据统计中,只包含在本报告数据统计中,其中2022年以示范区管委会名义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件数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