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
6月30日,管委会办公室会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采取网上查阅记录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季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杨管办字〔2010〕 10号)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与管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和沟通,提出了工作思路和措施,并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更新。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根据工作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月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统计发布。示范区人事局、监察室、科教局、财政局、驻京办事处、展览局、旅游局、创业中心、信息中心、药监局、医院等单位在自建网站发布信息外,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政府信息。示范区经贸局、外事办、投资服务局、招商局、管委会法制办等单位按要求公开了动态信息。法制办、投资服务局、环保局利用部门之窗开设了执法人员查询、企业在线投诉、环保知识宣传等,增加了服务功能。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利用媒体平台,先后发布人事机构变动、重大项目招投标等政府信息56条,扩大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覆盖面。截止6月底,28家单位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65条。示范区档案馆档案查阅服务中心先后受理依申请公开232人次、10317件次。
二、主要特点
从总体上看,各部门、各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栏目和公开频道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主要呈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所提高。从二季度信息公开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都落实了工作人员,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同时按照规定的栏目公开了政府信息。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有所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资料基本上都能主动及时公开,并对动态信息也能做到及时发布。示范区人事局、发改局、经贸局、科教局、旅游局等单位对下发的文件,都能在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
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示范区档案馆设置档案查阅服务中心,提高了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率,方便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存在问题
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
一是部分单位未在示范区公众信息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频道。示范区公众信息网作为示范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其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十分重要。示范区金融办、农业局、社会事业局、特色园区办、机关事务中心等单位未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频道。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公开的信息主要为动态类的新闻信息,部门未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频道,信息中心难以统计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二是部分单位公开、更新政府信息不及时。示范区人事局、发改局、驻京联络处、国际合作局、法制办、城改办、一河两岸办等单位的工作动态、公开文件未及时更新。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局、旅游局、创业服务中心的服务承诺书未做更新。示范区财政局虽自建了网站,但月度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信息仍为2009年的内容。
三是部分单位对所属单位公开政府信息指导力度不够。示范区发改局、规划局、经贸局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部门对所属单位公开政府信息指导不够,监督管理需要加强。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真正做到有工作措施,有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在落实工作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要加强对下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构建平台,全面公开。示范区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平台,要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汇总、统计和发布政府信息。《杨凌时讯》、杨凌电视台要发挥媒体优势,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发布。从第三季度开始,管委会办公室将对通过《杨凌时讯》和杨凌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予以通报。示范区档案馆要进一步加强现行文件阅览中心建设,方便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三)反馈信息,定期通报。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要强化信息反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同时,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工作规程,及时更新和公开政府信息。管委会办公室将定期汇总通报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附件:杨凌示范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