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杨陵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各镇办及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深化“五公开”为目标,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做好机改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完善了区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基本信息,规范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授权和内容调整工作。各级各部门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全区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修订了《区委区政府工作规则》中信息公开部分,理顺了工作管理体制,从“要我公开”逐步转变为“我要公开”,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大力推进政务“五公开”。一是全面梳理了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就业创业、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等八大试点领域35项公开事项,编制试点领域公开事项清单和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每一个事项对应一个公开标准,每个公开标准中包含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二是建立完善了重大决策公开、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公开、会议公开、舆情收集回应、突发事件处置公开、办事服务公开等6项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进一步完善相关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为期1周的政务公开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通过调查研究找到政务公开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切实提高我区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水平。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和“爱杨陵”客户端,及时收集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375条,独立用户访问总数209120次,网站总访问量达到1636096次;全区开设政务微信24个、政务微博21个。二是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努力推动中省、示范区政务公开要点落实,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准确发布。2019年度公开基础信息1314条,重点领域信息570条,政策解读信息24条。基础信息中,公开政策文件124条、重大会议信息26条。重点领域信息中,财政预决算和财政收支领域120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201条、社会公益事业领域172条。(以上数据只统计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了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汇总、审核、答复、归档等7个环节工作制度,形成了政务公开、保密、法制部门以及法律顾问联合审核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稳妥处理。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依法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是全面取消了我区依申请公开收费,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统一采用中国邮政EMS寄送,且由政务公开办给付全部费用。
(五)狠抓智能化、便民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全面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机构改革后,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各栏目,完善了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更好地利企便民。二是配合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行“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梳理公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11项,推进“一网通办”部门协同、数据交换工作,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6.1%,示范区、区、镇(街道)三级联动审批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学习宣传新《条例》,做好公众回应参与工作。一是今年6月,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不久,组织全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学习方式,深化全区干部尤其是办公室人员对于新《条例》的认识。二是2019年,区政府网站收到网民留言798件,已办结798件,办结率为100%;开展意见征集6期,收到意见97593条。三是2019年,开展杨陵区“政务公开+”活动1期,组织代表11人,办理办结公民代表意见建议14条;配合开展杨凌示范区“政务公开+”活动3期,组织代表22人,办理办结转接的公民代表意见建议11条。
(七)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参与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业务培训2次,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2次,采用集中培训和QQ群指导等方式,经常性开展业务交流。二是定期督促检查,全年累计开展全区政府网站检查4次、政务新媒体检查4次,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及工作要求,督促各镇办、各部门重视对各自维护栏目信息的查遗补漏;通过电话督导、约谈等方式,不断增强各单位网络安全意识和管理意识,推动信息公开持续深入开展。三是对照中、省、示范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完成了国务院大督查及省上专项督查,省、示范区政务公开绩效评估问题整改等自查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7 | 6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4 | 0 | 63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6 | 0 | 88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52 | -88 | 225 | |
行政强制 | 34 | -2 | 3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3 | -1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0 | 7791.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12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没有掌握。二是各机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也往往是办公室人员兼职,日常事务繁杂,人员流动性大,工作连续性不强。三是大多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法律意识不强,依申请公开专业化程度不够,导致答复工作出现“漏洞”。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实施细则要求,围绕深化政务“五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领域公开指标体系、流程体系、制度体系和评价体系,规范化、体系化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网站升级改版的基础上,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强化网站信息管理,充分运用新版网站优势和各项功能,扩大公众参与面,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平台,以及秀米、美篇、短视频等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开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三是进一步加强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加大决策预公开力度,逐步建立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体制机制,完善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决策会议有关制度流程,探索多种公开形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需要解读的,及时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主流传播媒体公开政策解读材料,推动各项重大政策决策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选好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为深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扎实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区政府共收到人大交办代表建议65件,较去年减少了3件,主要涉及6个方面,其中:城乡建设管理方面29件,占45%;农业农村及产业发展方面10件,占15%;社会民生方面14件,占21%;环境保护方面3件,占5%;文化建设方面5件,占8%;其他方面4件,占6%。截止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均已办结,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95%以上。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54件,较去--年减少了9件,主要涉及6个方面,其中: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方面9件,占17%;现代农业方面9件,占17%;教育方面8件,占15%;环境保护方面4件,占7%;民生事业方面14件,占26%;城市交通管理方面10件,占18%。截止目前,所有委员提案均已办结,办结率100%,委员满意率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