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杨陵区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主动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热点问题,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30个领域、5个镇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公开类信息8700余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983条,举办在线访谈4次,开展意见征集8次,受理督办网民留言418件,独立用户访问总数358359次,总访问量1313243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中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要求,明确工作流程,全年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4件,其中“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2件,“不予处理”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发生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行政诉讼2件,1件结果纠正,1件尚未审结。
(三)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以区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立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制度,2023年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督。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化设置区政府网站栏目,包括重要文件、政策解读、重点项目、财政信息、预决算、人事任免、建议提案、社会保障等法定公开内容,保障了全过程公开的落实。建立政务新媒体矩阵专栏,实现重要政务信息同频发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作用。在网站开设“聚力‘三个年’活动、杨陵在行动”热点专栏,链接同步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各类动态128条,公开政策文件27件,助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公布《杨陵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动态调整完善政务服务网事项办事指南,提高政务服务透明便利度。
(五)加强监督保障。依托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和41个政务新媒体管理监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印发通报4期,督促各单位做好日常工作。2023年组织全区政府部门参加示范区政务公开集中培训2次,效果显著。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办结409件,按期办结率97.85%,未收到群众关于办理不满意的投诉。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21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2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04.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5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4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1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办理情况未及时告知政务公开办。二是政府网站个别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三是政策解读稿发布不及时,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下一步主要改进措施:一是坚持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报备制度,靠前介入指导,规范答复申请,依法依规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优化网站建设,合理规划栏目设置,督促部门按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三是制定政策解读规范,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内容、标准、时效,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