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2016年惠民十件实事进展情况通报(三)

7月底,督查室对示范区2016年惠民十件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秋季新学年起全面实行13年免费教育

进展情况:示范区教育局通过摸底排查,核定了全区享受13年免费教育的人数和所需资金数额,并已将相关情况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已将所需资金纳入示范区年度财政预算。

二、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政策,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实现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进展情况:截至7月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59人,面向城乡就业困难群众开发公益性岗位114个,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114户,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114人,实现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实施精准脱贫,使每一户困难家庭生活得到充分保障

进展情况:杨陵区政府继续按照就业创业帮扶、产业帮扶、住房保障帮扶、教育助推帮扶、社会保障兜底帮扶等5种精准脱贫办法,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就业创业帮扶方面,及时收集各类企业招聘信息,面向贫困家庭成员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截至7月底,全区实现就业创业帮扶336人。产业帮扶方面,向110户产业扶持家庭发放农药14625袋(瓶)、化肥10143公斤、大膜13200㎡、反光膜924㎡、防风膜4110㎡;发放草帘补助、地租补助、种子补助和接穗补助约9.42万元;购买大棚“银保富”保险17份,约13338.7元;对从事设施农业、葡萄和猕猴桃种植的贫困户进行了分类培训。住房保障帮扶方面,进一步落实了危房改造任务,明确了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截至7月底,63户贫困家庭危房户已完成改造28户。教育助推帮扶方面,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贫困生全覆盖的资助政策。截至目前,已累计免除785名贫困家庭学生的保教费、学杂费、住宿费等各类费用107.45万元。社会保障兜底帮扶方面,出台了高标准的低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落实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医疗扶贫政策,提高了部分慢性病和住院报销比例,上调了残疾人补贴和困境儿童补助标准,免除了贫困家庭成员门诊普通挂号费,取消了贫困家庭成员住院合疗报销起付线,开通了“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探索出了贫困家庭重病和精神疾病成员集中托养模式。截至目前,共发放低保、残疾人补贴、困境儿童补助等社会保障补助资金830.26万元,将14名贫困家庭精神疾病成员送入有关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

四、新建幸福院34个,实现农村幸福院全覆盖,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进展情况:截至7月底,杨陵区政府已建成农村幸福院23所,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8%。已建成的23所幸福院分别是:揉谷镇田西村、陵湾村、除张村、秦丰村、光明村、田东村;五泉镇崔家寨村、茂陵村、曹堡村、曹沟村、绛南村、椒生村;杨陵街道办张家岗村、崔东沟村、曹新庄村、上川口村、柴家咀村、半个城村、乔家底村、北杨村;大寨街道办西小寨村、西卜村、杜寨村。同时,为各村幸福院统一配备了电视、冰箱、消毒柜、餐桌等生活用品。目前,崔家寨村、茂陵村、田西村、张家岗村、曹新庄村、杜寨村、西卜村等7个村的幸福院已投入使用。

五、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对已建成居民小区全面实行标准化物业服务管理

进展情况: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杨陵区政府确定将家和园、永丰嘉苑、农大雅苑、棠樾湖居、田园新都市等5个居民小区打造成为物业服务提升示范小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同时,初步制定了《杨陵区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实施意见(讨论稿)》,并正在对华秦家园、文教局家属楼、安居小区等5个老旧小区的环卫设施、供暖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进行改造。

六、实行铁腕治污降霾,严厉打击渣土车抛洒,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全力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进展情况:在实施治污降霾方面,示范区环保局联合公安、交通、市政等部门继续开展渣土车治理联合执法行动,7月份,查处违规运营渣土车47辆。通过治理,渣土车抛洒漏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城区大部分道路扬尘污染有所减轻;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清零行动,截至7月31日,拆除燃煤锅炉22台,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35天。

七、继续实施主干道路精细化管理和畅通提升工程,建设停车场、过街人行天桥,在西农路、渭惠路等设置中央隔离护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进展情况:(一)截至7月底,示范区市政局已完成新桥路(神龙路-渭惠路段)人行道铺装、新桥路陇海铁路桥体亮化、渭惠渠覆盖段桥体人行道铺装及护栏装设。

(二)示范区市政局已完成杨凌火车站东侧(跨渭惠路)人行天桥项目的地勘和施工图设计等部分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许可、项目报建审批等前期工作。

(三)示范区公安局拟在西农路、迎宾路、渭惠路(西转盘-东新路段)3条道路设置中央隔离栏。截至7月底,已完成实地勘察测量、所需经费预算申请和拦标价审计等部分前期工作。目前,委托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八、持续实施“舞动杨凌”文化惠民工程,全年开展文化活动不少于20次;开放区内中小学体育场(操场),建成渭河生态休闲体育运动公园,有效增加群众运动锻炼场地

进展情况:(一)7月份,示范区文广新局在杨陵区第二初级中学体育场举办了以“舞动艺术节·共追中国梦”为主题的广场舞展演活动,喜迎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倒计时100天。杨陵区政府举办了首届杨凌文化艺术节秦腔自乐办比赛活动,并在五泉镇举办了两场“两学一做人文五泉”消夏纳凉晚会。

(二)截至5月底,全区已相继开放杨陵高级中学、杨陵第二、第三、第四初级中学、五泉中心小学、杨陵小学、邰城小学等7所学校的体育场(操场),有效增加了群众运动锻炼场地。

(三)示范区教育局已完成渭河生态休闲体育运动公园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编制报审和规划设计等部分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土建工程和器械设施安装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

九、加大城乡居民医保补贴力度,将城乡居民在区内二级医院住院就诊报销比例提高到75%,上调部分慢性病门诊报销限额

进展情况: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联合人社局、财政局制定了《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力度的实施意见》,确定从2016年起,示范区城乡居民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部分门诊慢性病最高病种费用的报销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3万元。7月20日,杨陵区卫生计生部门联合区财政、人社部门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将城乡居民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0%上调至75%,将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和白血病两种慢性病的门诊报销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万元,并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实行。

十、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进展情况:对照《陕西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考核验收内容测评标准》确定的178条目标任务,逐一进行自查自验。截至7月底,已完成172条,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的97%,针对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制定了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三小”综合治理,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针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烧烤摊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烧烤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区基层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监管能力提升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制定了示范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截至7月底,共检测各类食品206批次,并公开了检测结果,同时,对检测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