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社荣主持召开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

10月12日,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社荣主持召开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魏建锋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三十七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了《杨凌示范区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杨凌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杨凌示范区妇联改革方案》、《杨凌示范区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及《杨凌示范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并重的重要工作,示范区上下要聚焦各项改革任务,多推广可复制的制度成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改革决策部署上来,以敢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进取的精神推动任务落实,确保示范区各项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第九次省部共建领导小组会议、示范区成立20周年总结会议精神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要求,提高站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示范区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要将公安队伍建设、社会治安治理和法治杨凌建设相结合,高水平、高效率、高标准推进公安改革,努力为示范区建设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不断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总结鲜活经验,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发挥半边天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和承担改革任务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