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社荣主持召开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

7月18日,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社荣主持召开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魏建锋,党工委副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郭建树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听取了《示范区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督察情况汇报》;传达了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杨凌农高会”品牌、“杨凌农科”品牌农业领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杨凌示范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杨凌示范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

会议强调,示范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凝聚改革共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改革力度,以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推动示范区转型升级。要深刻领会中省重大改革决策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改革内在规律,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改革方案,不断提升改革的针对性、突破性和有效性。要围绕农业农村改革、社会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以及自贸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聚神聚力抓实改革任务,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多推广可复制的制度成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会议要求,要大力培育和提升“杨凌农高会”、“杨凌农科”品牌,切实发挥好两个品牌的作用。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承担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推动示范区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方面,要结合示范区实际,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加强社会管理治理、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和承担改革任务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