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示范区抢抓机遇,全面加快上合农业基地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
做好全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开拓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为示范区追赶超越、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一、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1.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3631方略”,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制定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综合评估。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做好中省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扩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端和自助设备等平台建设,深入推行套餐式服务和“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
3.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不断加强“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和联合抽查常态化。落实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公证。
4.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拓展机构改革成果,切实厘清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完善组织、财政、人事等配套政策。动态跟踪“三定”规定履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不断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5.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稳妥做好职责调整、机构整合、人员划转等工作。
6. 深入开展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省要求,制定示范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优化调整事业单位布局,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探索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建立人才周转“编制池”,统筹编制使用。
二、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7.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批复》政策,发挥省部共建优势,争取创建旱区农业国家实验室等重大平台,实施种业自主创新工程等重大项目。深入开展区校融合,推进国家旱区农业科学中心建设,推动省农林科学院实质性运行。深化科创中心(杨凌大学科技园)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出台支持“双创”工作意见,集聚“双创”核心要素,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生态。探索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新模式,建立现代农业“飞地园区”运营管理模式,出台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实施意见。
8. 建设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体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大局,大力发展“三个经济”,狠抓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推进“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建设,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自由交易新模式。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自贸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加快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及成果复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一批自贸片区重点建设项目,启动杨凌综合保税区建设,健全海关及税务机构,建设肉类等食品进境指定口岸,建设农产品进出口交易与集散中心和进境资源保护中心。
9.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编制示范区“十四五”规划。建立健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加快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抢抓新基建政策机遇,加快农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着力培育新兴产业。落实好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探索制度化普惠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持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培育和壮大科技、金融、会展等现代服务业。
10. 稳步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成立党工委财经委员会,定期分析和研判经济形势,研究制定重大经济政策措施。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出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强化落实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吸引金融单位在杨凌设立市级分支机构,推进民营银行和非银机构申请设立。落实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多板块上市融资。
11.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持续深化国企管理人员聘任制、劳动用工契约化和收入分配市场化“三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国资布局结构,严格把监管企业非主业投资占比控制在5%以内。有序推动竞争类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服务类和功能类企业进行混改。研究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2.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新一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出台示范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损害修复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编制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改革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
三、农业农村改革
13.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土地“三权分置”,健全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赋予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全面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流转。
14. 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工商资本与集体经济合作共赢模式,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秀人才加入机制。深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体制机制,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区域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15.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抓好“6×N”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做好农业农村系统集成改革试点,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人才和科技支撑,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制定现代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合理有效配置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和社会保障资源。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行农村(社区)社会积分制管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6. 深化农业农村金融改革。推进“两权”抵押贷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改革,探索开展多元化农村资产抵押贷款业务,推动开发主要农产品气象指数、价格指数等农业保险产品,支持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农产品期货、期权等优化风险管理,提升“蚂蚁金服”普惠性农业金融服务能力。积极争取投贷联动试点,鼓励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提升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引导杨凌农商行探索农业科技特色金融服务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产融合作试点,探索农业产业与金融合作的有效形式。启动杨凌农科产业投资发展基金,争取设立丝路农业创新发展基金和产业转化基金。
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
17. 持续加强民主建设。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系工作和情况通报机制,不断创新“公民走进管委会”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强社会各界对党工委管委会机关的监督。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居)务公开,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实施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
18. 稳步提升法治水平。加大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实现全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建立健全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制度,完善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大数据+政府监管”平台,不断强化社会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
五、文化体制改革
19.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加强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贯彻落实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制定加强重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
20.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实施“文化+”战略,加快文化和旅游、科技、金融、互联网等融合发展,出台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培育和壮大文化产业市场主体。
六、社会民生体制改革
21.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有效化解城区“大班额”,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定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体系,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基础教育提质减负有效机制,探索更加科学的学区化管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实行校长职级制和新任教师聘任制。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体系。
22. 推进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治救治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深化综合医改,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建设县域医共体,推动区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实施健康陕西行动,持续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深化医养护一体化改革,加快建立医疗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23.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完善医保异地及时结算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退伍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制定实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方案。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标准化。
24. 构建社会治理新机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现代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推动建立“三治相结合”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乡村治理的意见。开拓社会治理新格局,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无黑无恶”创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信访制度,坚持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制定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管理办法。
七、司法体制改革
25.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业绩评价机制、退出机制,健全司法辅助人员配套机制。积极推进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改革。
26. 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离。深化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完善律师执业行为监管机制。
八、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27. 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确保“两个维护”的具体制度。贯彻落实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加强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全覆盖。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探索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双考双评”机制。
28.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三项机制”作用,完善实绩评价机制,引导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作用,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扎实开展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研判工作。有计划做好结构调整和干部储备,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杨陵区基层和招商引资等岗位历练。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和选拔任用方式方法,探索从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中为镇办选拔领导干部。
29. 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树牢“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多途径、多渠道引进人才、培育人才,全年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00人。创新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不断健全人才政策体系,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的才能才干,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加快追赶超越和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来。
30. 深化群团机构改革。不断加强党对各类人民团体的领导。持续深化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改革,全面推行工青妇机关合署办公。全面完成科协、作协、文联等改革。
九、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31.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改革。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
十、具体推进措施
32. 切实落实改革任务。党工委深改委各专项小组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改革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夯实改革责任,对照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改革创新举措,切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见效。
33. 注重改革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密切跟踪改革实施情况,把调查研究贯穿改革的全过程。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把脉问诊,对需要调整完善的改革方案及时分析研究,针对症结找准定实对策办法,使改革举措更加适应发展所需、民心所向。
34. 强化督查考核。要创新督察方式方法,定期开展督察督办,有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完成,强化督察考核结果运用。要加强改革考核,围绕改革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典型经验,建立差异化考核指标,实施精准考核。
35. 加强改革案例总结。全面梳理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对各方面各领域深化改革创新举措进行总结提炼,争取形成更多的可在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不断改进和加强改革成效宣传,强化正向舆论引导,增强改革效应,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