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确定第二批全国60个市(州、区)为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杨凌示范区从陕西省25个市区(包括西安市13个区县)脱颖而出成功获批,并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示范区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
今年年初,在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和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不利形势下,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六稳”“六保”工作,在获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信息后,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带领财政局赴财政厅协调争取;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安排,多次研究部署。经不懈努力,试点工作得到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认可,同意将杨凌作为全国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此次试点城市获批,是对示范区提高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工作的新起点,更是支持示范区“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举措。示范区财政局负责人表示,将以创建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确保奖补资金发挥作用,着力缓解民营小微企业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切实推进示范区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