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改革一企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示范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国有企业:

《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改革“一企一策”工作方案》已经示范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代)

                            2017年5月24日




杨凌示范区

国有企业改革“一企一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4号)和《杨凌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杨办发〔2017〕2号)精神,采取“一企一策”模式,深入推进示范区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深化改革工作精神为指导,立足区情企情,突出问题导向,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陕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国资国企改革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让国有资本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做出更大贡献。到2020年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更加成熟,监管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国资国企经营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转变,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企业实际,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改革对策,提出改革思路。

(二)坚持稳妥有序。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企业方案与监管配套办法同步进行,统筹谋划,协同推进。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

四、改革任务

    (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一、二级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决策程序,规范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理顺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关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治理能力。

    (二)完善管控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根据不同类别,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现有项目投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由国资委会同人社、财政部门,研究建立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核定企业用工总量,明确人员选用基本条件和程序,加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通过企业内部业务、资产和债务重组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培植特色产业板块,促进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合理布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盘活资产为原则,对那些没有主业且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或低效无效资产下决心进行关停并转,确保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和保值增值。要充分利用发公司债、企业债以及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拓宽企业多元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到2020年底,力争资本证券化率达到15%以上。

    (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坚持“宜独则独、宜混则混、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在二、三级独资或控股公司中加快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引入市场化的经营理念和运营机制,提升企业重大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到2020年底,在总结混改试点工作的同时,在具备条件的二、三级公司中全面推开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力争在监管企业中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倡议和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建设的契机,加快与境外资本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企业国际化进程,提升国有企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健全监管机制,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通过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专项风险评估机制、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和建立完善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等方式,加强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切实防范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债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预决算管理,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实行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

(六)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两个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党组织在权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的责任,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要发挥党组织“两个主体”作用,即权属企业党委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极为落实监督责任,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覆盖。

四、实施步骤

示范区国有企业改革“一企一策”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2017年5月底前)。制定出台示范区深化国企改革实施意见。依照实施意见安排,成立组织机构,安排部署国有企业改革“一企一策”工作。

    第二阶段:方案制定审核(2017年6月底前)。各国有企业按照示范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国企改革“一企一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杨办发〔2017〕2号)精神,制定企业“一企一策”改革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经企业党组、董事会审议后,6月24日前报示范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国资委),由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审核确定的方案报示范区国资委备案。

第三阶段:实施推进(2017年7月起至2020年底)。各企业按审定后的方案分解制定工作计划,建立改革工作台帐,稳步实施各项改革任务。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制定改革配套办法,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改革“一企一策”工作是示范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系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示范区国资系统实现追赶超越目标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由示范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国资委)承担组织协调、跟踪落实、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设立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沟通协调。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关系示范区经济发展的系统工程,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整体意识和服务意识,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全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三)加强信息交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深入企业调研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矛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信息交流通道和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形成深化改革推动合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附件:1. 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2. 中省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文件目录

3. 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文件目录

 

 

附件1

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实施方案包括改革目标、改革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改革目标

(一)存在问题

查找分析企业在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主要目标

提出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要区分改革目标与发展目标,不要用发展目标或项目规划代替改革目标。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可提出改革的具体目标。

——具体目标1

——具体目标2

二、改革任务

对照中央指导意见和省级实施意见及示范区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结合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的重点任务及具体改革举措。改革任务要明确,改革举措要具体、可操作、可检查,尽量不用原则性、宏观性、指导性表述。

改革举措包括改革事项名称,改革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为了便于编制改革台账和考核评审,改革举措应统一编号。

改革举措既包括一级企业的改革事项,也包括下属公司的改革事项。若暂时提出下属公司改革事项有困难的,可对下属公司的改革提出总体要求,由下属公司再提出具体改革任务及举措。

(一)改革任务之一

1、举措一。

2、举措二。

(二)改革任务之二

3、举措一。

4、举措二。

5、举措二。

(三)改革任务之三

6、举措一。

7、举措二。

……

例如:(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5、改革员工档案管理。将公司现有非领导岗位人员、非关键管理岗位人员、非关键技术人员以及2016年9月1日起新聘用员工的档案统一放在人才市场托管。按照上述原则修订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完成时限:2016年9月)

三、保障措施

企业根据改革任务及工作需要研究自行提出,确保改革任务及举措落地见效。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台账、建立考核机制和营造改革氛围等。

(一)保障措施之一。(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保障措施之二。

……

附件部分

1. 公司改革工作台账(可参考省属企业“一企一策”改革方案汇编建立)

2. 公司基本情况。包括:①公司的历史沿革;②公司性质及组织形式;③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出资人及出资额、占比;④公司主业、工商登记的业务范围;⑤主要产品及2016年实际产量;⑥企业主要经营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全年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净利润;⑦职工及构成;⑧其他相关情况等。

3.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设机构职能情况。包括:①公司党委会(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划分,干部管理权限划分,交叉任职情况,各自机构人数及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人数;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限划分及决策程序;③公司内设机构的名称、具体职责、人数等。

4. 公司下属企业情况。包括:下属企业的名称、产权层级(监管企业为一级、依次类推为二级、三级)、企业性质、组织形式、注册资本总额、本公司出资额。请制成表格形式。同一公司内按层级排序。如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产权

层级

公司性质

组织形式

注册

资本

公司

出资

1

建设公司

2

国有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

销售公司

2

国有全资

有限责任公司



3

四川销售公司

3

国有参股

股份有限公司



4

广东销售公司

3

国有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5

佛山公司

4

国有控股

分公司



6

设备公司

2

国有全资

分公司



7

地产公司

2

国有全资

国有独资企业



...














 

 

 

 

 

附件2

中省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文件目录

 

一、中央出台国企改革文件目录共19个

(一)中央国务院出台政策性文件5个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

2. 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

3.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

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5. 国务院《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国发〔2016〕19号)

(二)中央两办出台政策性文件7个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中办发〔2014〕51号)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

3.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办发〔2015〕79号)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56号)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国办发〔2016〕63号)

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办发〔2016〕45号)

(三)国家部委出台政策性文件7个

1. 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印发 《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发改经体〔2015〕2423号)

2.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印发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 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

3.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33号)

4. 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

5.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6月24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公布)

6.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

7.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国资发综合〔2016〕252号)

二、省委、省政府出台国企改革文件共14个

(一)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3个

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陕政发〔2014〕30号)

2.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6〕17号)

3.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陕发〔2015〕9号)

(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政策性文件5个

1.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12号)

2.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4号)

3.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意见》(陕政办发〔2016〕52号)

4.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试行)》(陕办发〔2016〕34号)

5.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全省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陕发〔2016〕31号)

(三)省级部门出台政策性文件6个

1.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陕国资发〔2014〕109号)

2. 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陕国资分配发〔2015〕293号)

3. 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陕国资分配发〔2015〕294号)

4. 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省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陕国资分配发〔2015〕295号)

5. 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省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陕国资分配发〔2015〕296号)

6. 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的意见(陕组发〔2015〕9号)

 

附件3

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文件目录

 

一、示范区已制定印发文件7个

1.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杨办发〔2017〕2号)

2. 《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杨改组发〔2017〕1号)

3. 《关于印发鼓励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杨改组发〔2015〕13号)

4. 《关于印发深化国有企业监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杨改组发〔2015〕17号)

5. 《关于落实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指导意见的措施意见》(杨管国资发〔2016〕19号)

6. 《关于深化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杨发〔2016〕20号)

7. 《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杨管办发〔2017〕11号)

二、国资委2017年拟制定文件3个

1. 《示范区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

2. 《国有企业企违规经营和投资责任追究规定》

3. 《杨凌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