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管委会部门(单位)年度(分季)目标责任书
部门(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分管领导:刘庆 责任人:桂党会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质量要求 | ||
核心指标 | 生产总值增长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达到2.9%;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达到3.2%。 | ||
省考指标 | 另行分解下达 | ||
党工委管委会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 (61分) | 追赶超越“三重”工作 (25分) | 重点工作(主要经济指标15分) | 生产总值按季累计同比增长9.5%(4分); 固定资产投资前三季度增速均达到14.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其中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分别累计完成0.17、0.44、0.69、1亿元)(4分); 按季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分别达到2%(4分);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达到3.2%(2分);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3%(2分);本年新开工PPP项目3个(3分)。策划重点国际合作项目6个以上(4分)。 |
重点项目(5分) | 续建项目3月底前全部复工,新建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 | ||
“争创一流”指标(加分项) | 1、杨凌双创基地建设在2017国务院正式确定杨凌为全国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双创政策落实,加大向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汇报力度,争取杨凌双创示范基地成为“国务院表彰的落实创新创业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之一。 2、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统计体制机制改革。基于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统计工作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整合两级统计力量,建立系统、高效的统计工作机制,为全省市县统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数据质量探索有益的经验。 | ||
共建会议精神确定重点工作任务(5 分) | 第一季度:研究提出《杨凌示范区双创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并上报省发改委,积极争取上报国家发改委;会同自贸办、住建局等部门研究提出需国家发改委支持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第二季度:赴国家发改委汇报杨凌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杨凌自贸区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落实情况和需国家发改委支持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情况;第三季度:向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汇报请求支持事项;第四季度:对接、跟踪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请求支持事项落实。 | ||
杨凌自贸片区建设任务(5分) | 第一季度: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督查;制定《自贸区杨凌片区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二季度:印发《2018年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围绕自贸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研究推进自贸片区项目建设;第三季度:邀请专家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讲座暨培训活动;协助自贸办策划一批支撑自贸区杨凌片区建设和发展的项目;持续推进自贸片区项目建设工作;第四季度:持续提升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服务能力,加强信用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自贸片区项目建设工作;协助考核办对自贸区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
联系共建部委、省厅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及活动开展等工作成效(5) | |||
资金争取(5分) | 分别完成1670万元、3340万元、5010万元、6680万元。 | ||
招商引资(5分) |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0000万元、15000万元、12500万元、12500万元(引进0.5亿元以上项目一个)。 | ||
分季度(共2分,每项1分): 完成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开展重点项目推进、督查工作。 一季度(共6分): 印发《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内控指标》(2分);印发《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及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1分);提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包抓重点建设项目意见(1分);提出2018年经济和生态文明改革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1分),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规则(1分); 二季度(共6分): 提出2018年项目前期费补助计划(2分);组织召开经济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督促改革任务落实(1分);提出示范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1分);印发《2018年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包抓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1分);研究提出示范区军民融合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1分)。 三季度(共6分):完成示范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2分);确定2018年项目前期费补助计划(2分);完成2017年度全省节能考核(1分);成立军民融合各专项小组,并开展相关工作(1分) 四季度(共6分): 对本部门承担的省考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评估,提出对策建议(3分);出台《杨凌示范区军民融合中长期发展规划》(3分)。 | |||
部门单位 重点工作 (9分) | 分季度(3分): 印发《统计信息》3期(1分);按时完成 2018年生产总值核算、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经营企业等统计专业定期报表(2分)。 一季度(共6分): 组织召开示范区统计工作会议(2分);发布2017年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分);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核查工作(1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示范区实施方案(1分)。 二季度(共6分): 组织召开2.0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培训会;印发2017年度节能减煤及二氧化碳减排重点任务分工;印发示范区2018年度项目策划培训会方案通知。 三季度(共6分,每项2分): 完成示范区2017年度物价收费总结工作;开展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检查;编制上报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计划草案。 四季度(共6分,每项2分): 编印《2018年统计年鉴》;组织召开示范区项目培训会;启动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 ||
专项工作 | 由信访工作、平安杨凌、产业化项目服务保障、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地下综合管廊、公交优先发展、农高会筹备、消防工作、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工作、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等17项组成,实行扣分制。 | ||
改革创新 (消除薄弱) | 改革完善两级统计体制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 ||
追加任务 (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