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目标及质量要求 | ||
核心指标 | 积极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渭河湿地生态公园二期项目)建设。 | ||
省考指标 | 另行分解下达 | ||
党工委管委会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55分) | 追赶超越 “三重”工作 (20分) | 重点工作 (15分) | 全区半年、年度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0.24亿m³、0.47亿m³以内(8分);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0.26、0.67、1.04、1.5亿元(7分)。 |
重点项目 (5分) | 续建项目3月底前复工建设;新建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 | ||
“争创一流”指标 (加分项) | 1、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一季度:制定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年度验收工作任务。二季度:全面启动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三季度:申请对杨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进行验收。四季度:组织召开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会议); 2、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覆盖率达到全省领先。 | ||
贯彻落实共建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任务(4分) | 第一季度:完成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渭河湿地生态公园二期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启动招投标工作;第二季度:完成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工建设;第三季度:完成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土建50%实物工程量;第四季度:完成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土建工程及部分灌木、乔木栽植。 | ||
联系共建部委、省厅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及活动开展等工作成效(5分) | |||
资金争取(5分) | 分别完成270万元、540万元、810万元、1080万元。 | ||
招商引资(5分) | 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4500万元、3750万元、3750万元。(引进0.5亿元以上项目一个) | ||
一季度(共16分):制定完成示范区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6分);完成体育运动公园二期施工图设计(5分);完成渭河生态区管护中心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5分)。 二季度(共16分):围绕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启动河长制三项专项治理行动(6分);完成体育运动公园二期立项审批工作(5分);完成渭河生态区管护中心项目建议书批复及可研编制工作(5分)。 三季度(共16分):对杨陵区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督查检查(6分);完成体育运动公园二期工程招投标工作(5分);完成渭河生态区管护中心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5分)。 四季度(共16分):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6分);完成体育运动公园二期运动场地土建工程及管线预埋(5分);完成渭河生态区管护中心项目用地四至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清理并启动招投标工作(5分)。 | |||
部门单位 重点工作 (15分) | 一季度(每项5分):完成渭河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工作单位采购工作,启动外业测绘;制定印发示范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查工作。 二季度(每项5分):开展渭河水流自然资源权属调查,完成统一登记;完成防指人员调整、工作安排、预案修编、汛前检查等汛前准备工作;渭河湿地生态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投入使用。 三季度(每项5分):研究提出渭河生态区分类监管措施;做好防汛值班,开展防汛专项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建立并完善渭河1、2号坝联动运行方案。 四季度(每项5分):配合做好全省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成果评估验收工作;指导杨陵区完成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项目建设工作;全年安全供水1500万吨以上。 | ||
专项工作 | 由信访工作、平安杨凌、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工作、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等11项组成,实行扣分制。 | ||
改革创新 | 指导全区大力开展农村涝池水生态修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成功创建渭河旅游A级风景区。 | ||
追加任务 (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