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外事办(国际合作局)2017年度(分季)目标责任书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核心指标

以落实第八次省部共建会议精神及杨凌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为重点,在更高层次发挥示范作用上取得新突破,年内完成中哈、中吉等一批“走出去”示范园区建设任务;建成中以、中美、中荷等一批“引进来”园区建设任务;举办国际合作交流活动50次以上(800人次以上)。

省考指标

(5分)

举办国际合作交流活动6次(100人次)、12次(170人次)、12次(170人次)、20次(360人次)

党工委管委会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45分)

追赶超越

指标

(15分)

主要经济指标

(10分)

(共10分,每项5分):

固定资产投资三、四季度累计完成0.1亿元、0.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额45万美元、75万美元、75万美元、105万美元。

重点项目建设

(5分)

续建项目3月底前复工建设;新建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全面完成中美(内州)、中以、中哈、中吉、中俄、中塔、中澳、中美(加州)等八大国际农业合作园区建设任务。

招商引资(5分)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4500万元、7500万元、7500万元、10500万元;引进0.5亿元以上项目1个。

自贸区杨凌片区建设任务

(10分)

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杨凌现代农业企业创新合作联盟建设,拓展在新品种、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农业装备制造等农业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建立全球农业科技成果数据库;推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3-5个中国杨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53号文15条要求2017年上半年启动建设2个);加快“两区”建设,打造现代农业国际合作园,在中亚五国、俄罗斯等国家建立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在杨凌建立美国、以色列、荷兰等国现代农业试验区;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国际创新园((53号文26条2017年启动建设);办好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周和国际农业科技论坛;建设好中加旱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争取授权自贸区办理赴外开展农业商务、科技合作交流等外事活动团队和人员审批、签证等事项。

分季度(5分):

以海外科技人员和留学人员创业团队为重点,引进创新创业团队1个、2个、1个、1个。

一季度(共10分,前两项各2分,其余每项3分):

开展高层次人才招引推介活动1次;促进2家以上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争取商务部2017年度援外培训项目10个以上;推动5家国际知名企业参与各类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二季度(共10分,前两项各2分,其余每项3分):

开展高层次人才招引推介活动1次;促成示范区与国外相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2个以上;开展5期以上援外培训交流活动;建设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科技服务信息网。

三季度(共10分,前两项各2分,其余每项3分):

开展高层次人才招引推介活动2次;促成区内2家以上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开展4期以上援外培训交流活动;建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信息库、专家智库、援外培训学员信息库。

四季度(共10分,每项2分):

开展1期部级官员援外培训交流活动;促成区内5家以上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召开1次国际合作区校联席会议;组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专家咨询团队3-5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及载体总数13个。

部门单位重点工作

(20分)

一季度(共20分,每项5分):

确定示范区2017年因公出国计划;完成1个出访团组出访筹备工作;开展1次台资企业调研活动;完善侨情普查工作。

二季度(共20分,每项4分):

建立各部门外事联络员制度;完成2个以上出访团组出访筹备工作;开展示范区党政干部外事因公出国工作检查1次;组织开展对侨交流活动1次;开展1期赴台交流活动。

三季度(共20分,每项5分):

完成2个以上出访团组出访筹备工作;开展1期示范区外事管理培训;发挥侨界资源,引进1家产业项目;组织赴省内外事台侨先进管理单位学习交流。

四季度(共20分,每项5分):

开展1次示范区党政干部外事因公出国工作检查;推动全年外事出访成果落实;组织开展1项对台交流重点活动;建设网上“侨胞之家”,聘请2-3名侨专家参与农高会“百人专家”咨询活动。

专项工作

由信访工作、平安杨凌、农高会筹备、政务公开、共建会议精神确定重点工作任务等5项组成,实行扣分制。

改革创新

(消除薄弱)

一季度:利用中美食品联合研究中心等平台资源,策划重点国际合作项目2个。

二季度: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2个以上杨凌(中国)农业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三季度:设立区校融合种子资金。

四季度:在境外实施农业技术创新合作项目2个以上。

追加任务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