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目标及质量要求 |
核心指标 | 财政收入增速达到20%;民生支出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0%;完成争取资金16.9亿元。 |
省考指标 | 承担并完成省考指标任务(另行分解下达)。 |
党工委管委会考核指标(50分) | 分季度(共50分,前两项各20分,其余每项5分): 全区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54亿元、8.4亿元、12.6亿元、21亿元(其中:本级1.62亿元、6亿元、9亿元、15亿元);全区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222亿元、4.44亿元、6.66亿元、11.1亿元(其中本级0.662亿元、2.96亿元、4.44亿元、7.4亿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2535万元、4225万元、4225万元、5915万元;争取资金6200万元、12400万元、18600万元、24800万元。 |
部门单位重点工作 (15分) | 一季度(15分): 完成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的上报工作。 二季度(共15分,分别为2分、13分): 完成承担的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督促检查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展情况。 三季度(共15分,分别为7分、8分): 完成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工作;确保民生八大工程开工率达到30%。 四季度(共15分,第一项3分,其余每项4分): 人均财政收入达到9000元;财政八项支出增长速度达到26%;财政教育投入强度(占GDP比重达到4%);财政科技投入强度(占GDP比重达到0.51%)。 |
专项工作 (5分) | 由信访工作、平安杨凌、保障性安居工程、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现代农业创新示范提升工程、农高会筹备、防震减灾、项目谋划、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地下综合管廊、公交优先发展、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项目用地保障、消防工作、计划生育等16项组成。实行扣分制。 |
创新工作 (消除薄弱) | |
追加任务 (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