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水务局2016年度(分季)目标责任书

部门(单位):水务局分管领导:刘天雄责任人:王西宁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核心指标

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庞鹏刚)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推进渭河水面景观二期工程建设;(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

生态和环境保护满意度调查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责任领导:王西宁,责任人:陈海涛、胡淑维)

省考指标

承担并完成省考指标任务(另行分解下达)。

党工委管委会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45分)

分季度(共10分,每项5分):

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0.2亿元、0.6亿元、1亿元、1.4亿元;(责任领导:王西宁,责任人:陈靠伟、薛明)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2535万元、4225万元、4225万元、5915万元。(责任领导:王西宁,责任人:全体人员)

一季度(共35分,每项7分):

制定分解2016年度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完成渭河水面景观二期工程变更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图设计,启动招投标工作;(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

制定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方案;(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完成渭河水面景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

完成渭河湿地生态公园监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马朝阳)

二季度(共35分,第1项2分,第2项5分,其余每项4分):

完成承担的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责任领导:王西宁,责任人:庞鹏刚)

用水总量控制在0.25亿m³以内;(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完成渭河水景观二期工程两岸护滩(子堤)四至范围内滩地苗木补偿迁移、项目招投标工作;(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薛明)

完成渭河湿地生态公园二期设计、项目建议书编制;(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马朝阳)

协调实施渭河湿地生态公园配套体育运动场工程;(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薛明)

制定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制定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靠伟、马朝阳)

渭河湿地生态公园项目各项配套设施建成投用,公园对外开放;(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

完成渭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用地报批工作。(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马朝阳)

三季度(共35分,每项7分):

对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项目情况专项检查;(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督促完成抗旱应急水源项目,解决3个镇(办)及5个社区6.8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庞鹏刚)

推进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完成渭河水面景观二期工程右岸护滩砂砾石回填、防护基础工程300米、泵房基础工程;(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薛明)

完成渭河湿地生态公园二期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薛明)

四季度(共35分,第1项10分,其余每项5分):

完成渭河水面景观二期工程三孔气动盾形闸门坝段防冲垟、海漫、附属泵站工程,左岸护滩完成砂砾石、防护基础工程1000米,右岸护滩完成砂砾石、防护基础工程925米;(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薛明)

全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5亿m³以内;(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生态和环境保护满意度调查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责任领导:王西宁,责任人:陈海涛、胡淑维)

完成城区重要区段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渭河湿地生态公园二期完成土建工程;(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薛明)

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5%。(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庞鹏刚)

部门单位

重点工作

(20分)

一季度(共20分,第1项8分,其余每项6分):

协调周至、眉县政府对杨凌供水工程过渭管道采砂问题进行整治;(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区供水管理的意见;(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建成示范区防汛物资储备库,启动防汛物资采购工作。(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马朝阳)

二季度(共20分,每项4分):

提出有关单位拖欠污水处理费征缴意见并催缴;(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落实部门单位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庞鹏刚)

修订印发示范区年度防汛抗洪预案并组织开展汛前检查;(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庞鹏刚)

建成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防汛预警监测平台;(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马朝阳、马歆)

落实渭河湿地生态公园管护机构并健全管理制度。(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马朝阳、马歆)

三季度(共20分,每项4分):

协调完成石头河供水工程水厂二期前期工作;(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组织对全区防汛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庞鹏刚)

做好防汛值班并对成员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庞鹏刚)

组织开展示范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检查;(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靠伟、马朝阳)

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系列专题宣传。(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四季度(共20分,每项4分):

维修改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亩以上;(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庞鹏刚)

全年保证安全供水1100万吨以上;(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督促石头河供水工程水厂二期开工建设;(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制定渭河综合整治工程冬季施工方案;(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

对年度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庞鹏刚)

专项工作

(5分)

由信访工作、平安杨凌、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项目谋划等7项组成,实行扣分制。(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陈靠伟、陈海涛、马朝阳、庞鹏刚)

创新工作

(消除薄弱)

一季度完善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管理制度;(责任领导:万碧文,责任人:陈海涛)

二季度建立与消防支队、水运中心的联动救援机制;(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庞鹏刚)

三季度启动渭河湿地生态公园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马朝阳、马歆)

四季度争取设立示范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任领导:王西宁,责任人:马朝阳)

追加任务

(5分)


(共性工作)

类别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备注

共性工作

(25分)

党的建设

(15分)

领导班子建设(2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管党治党,全面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维护班子团结和谐。

(责任领导:王西宁,责任人:庞鹏刚、胡淑维)

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3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强化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使全区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用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抓常、抓细、抓长,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科学化机制;按照发展党员总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运用好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两项活动载体,不断提升全区党建科学化水平。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文化建设活动丰富多彩,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落实好省委从严管理干部“5+1”制度。

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2分):强化理论武装,继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强化“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凝聚改革发展正能量。

党风廉政建设(8分):按照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化改革(5分)

紧跟中省改革部署,积极承接上级改革任务。强化改革实践探索,全面落实《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及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协作,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提高改革综合效益,培育发展新动能。

(责任领导:王西宁,责任人:陈海涛)

依法治理(3分)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构建权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行政职能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全面推行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推进重点执法领域综合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责任领导:罗银军,责任人:庞鹏刚)

督察督办事项(2分)

督察督办事项办结率为100%。

(责任领导:王西宁,责任人:陈海涛、胡淑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