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分季)目标责任书

部门(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刘庆责任人:李新龙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核心指标

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杜绝出现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省考指标

承担并完成省考指标任务(另行分解下达)。

党工委管委会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

(45分)

分季度(30分,前两项各10分,后两项各5分):

杜绝出现伤害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办结率100%;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480万元、800万元、800万元、1120万元;争取资金12.5万元、25万元、37.5万元、50万元;

一季度(15分)

召开食品安全暨创建工作会议,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季度(15分):

修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操作手册。

三季度(15分):

组织第三方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进行测评,并对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督查,形成高质量督查报告。

四季度(15分):

完成自查初验问题整改、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和迎检准备工作。

部门单位

重点工作

(20分)

一季度(20分,每项4分):

与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经营企业签订食品(药品)安全承诺书;组织开展生鲜肉专项检查一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集中整治活动1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实施“三小”改造提升工程,小食品店实现规范化管理;药品快速检测不少于50批次。

二季度(20分,每项4分):

修订完善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组织对辖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诚信等级B级以下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组织对重点品种乳制品专项检查,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实施“三小”改造提升工程,小餐饮店实现规范化管理;完成食品快速检测不少于100批次,药品检验任务20批次。

三季度(20分,每项4分):

组织开展“双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1次;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70%大型餐饮单位达到建设要求;开展校园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校外托餐专项整治工作,大中专院校、“小饭桌”检查达到100%;实施“三小”改造提升工程,小作坊实现规范化管理;完成80批次药品抽样检验任务,食品监督抽检60批次。

四季度(20分,每项各4分):

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达到全覆盖;全年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达到100%;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全年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年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0例;完成省局下达的全年药品抽样检验任务,食品快速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专项工作

(5分)

由信访工作、平安杨凌建设、产业化项目服务保障、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项目谋划、农高会筹备工作、计划生育等7项组成,实行扣分制。

创新工作

(消除薄弱)

追加任务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