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领导:陈亚平 责任人:王绥延
时 限 | 类 别 |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质量要求 | 备注 |
全 年 | 核心指标 | 卷烟营销、市场监管及经营创收 | 2015年销售卷烟9850箱,实现税利5250万元;市场净化率96%以上。 | |
上 半 年 | 重 点 工 作 | 卷烟营销(60分) | 上半年销售卷烟5000箱(20分);建设“烛之缘”示范店30个(10分);零售户毛利率10%以上(10分);客户综合满意度88%以上(10分);实现税利2665万元(10分)。 | |
市场监管(40分) | 市场净化率达96%以上(20分);明码标价率达96%以上(20分)。 | |||
下 半 年 | 重 点 工 作 | 卷烟营销(60分) | 下半年销售卷烟4850箱(20分);建设“烛之缘”示范店20个(10分);零售户毛利率10%以上(10分);客户综合满意度88%以上(10分);实现税利2585万元(10分)。 | |
市场监管(40分) | 市场净化率达96%以上(20分);明码标价率达96%以上(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