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2015年度目标责任书(共性工作)

类别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备注

共性指标

(20分)

党的建设

(8分)

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四有”专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和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基层党建五项提升工程为抓手”,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党组织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党员发展控制指标,强化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全力做好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和阵地场所建设,实现农村、城市社区规范化党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

深化改革: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落实好《示范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及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提高改革综合效益,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内生动力,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依法行政: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好示范区《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杨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法治杨凌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党风廉政建设(8分)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积极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廉洁从政;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督察督办

事项(4分)

各单位督查督办事项办结率统一确定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