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2014年度目标责任书(共性工作)

类别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备注

共性指标

(10分)

党风廉政建设

(3分)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落实《廉政准则》,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督办事项

(4分)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要会议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经2次以上督查没有进展的事项,由监察室启动问责程序,对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3分)

创建服务型党组织;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团结;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