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目标及质量要求 | |
核心指标 | 提升城市景观效果,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杨凌;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 |
省考指标 | 待省考目标任务确定后另行分解下达。 | |
省部共建工作成效 (10分) |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 (10分) | 第一季度:完成展馆周边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2分);完成邰城广场改造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编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分);完成滨河路(东环线-新桥路)道路大修项目建议书 (2分);城区绿化提升及增绿补绿项目中完成新桥路、邰城南路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编制(2分);教稼园提升改造项目,完成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2分)。 第二季度:展馆周边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开工建设(2分);完成邰城广场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分);完成滨河路(东环线-新桥路)道路大修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分);城区绿化提升及增绿补绿项目开工建设(2分);教稼园提升改造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分)。 第三季度:展馆周边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进度达50%(2分);邰城广场改造项目工程进度达到50%(2分);滨河路(东环线-新桥路)道路大修项目完成工程招标并开工建设(2分);城区绿化提升及增绿补绿项目完成工程量50%(2分);教稼园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工程进度的50%(2分)。 第四季度:展馆周边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建成投入使用(2分);邰城广场改造项目完工(2分);滨河路(东环线-新桥路)道路大修项目工程完工(2分);城区绿化提升及增绿补绿项目建成(2分);教稼园提升改造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2分);建成街心花园2个(2分)。 |
城市精细化 管理水平提升 (30分) | 第一季度:完成《示范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2分);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建立检查台账,并拆除违法建设1处(3分);启动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工作(2分);制定并印发《杨凌示范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日常管理记分办法〈试行〉》(3分);组织开展城市“六乱”专项整治活动,纠正、查处违规停放车辆不少于50辆,暂扣物品不少于20件(3分);开展燃气、热力安全隐患大排查及燃气安全使用宣传1次(3分);系统检查消火栓设施,提出年度维修计划(3分);启动马拉松赛道沿线道路维修工作(2分);制定并印发《杨凌示范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3分);制定并印发《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方案》,组织全区集中开展“捡拾垃圾活动”(3分)。 第二季度:印发《示范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拟定《示范区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草案)(3分);开展春季树木补栽,病虫害防治工作,并组织召开绿化养护技术专题讲座一次(3分);按照党工委管委会有关要求,组建渣土车联合执法专业队伍,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启动渣土车联合执法工作(4分);开展公共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基本知识1次(3分);开展建成区古树名木调查工作,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人,建档率100%(3分);完成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工作(4分);完成马拉松赛道沿线道路维修和赛道移动公厕及废弃物摆放工作,做好马拉松赛条件保障工作(4分);制定城区防汛工作方案,开展汛前排查形成台账并进行整改(3分);继续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查处、拆除违法建设不少于2处(3分)。 | |
城市精细化 管理水平提升 (30分) | 第三季度:《示范区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并出台(3分);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大检查(2分);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次(3分);组织燃气专职人员安全培训会1次(2分);开展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1次(3分);组织开展绿化养护技能培训(2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3分);完成消火栓维修年度任务(3分);推进渣土车联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实,检查、纠正、处罚车辆每月不少于50辆(3分);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建立台帐,立案并查处违法案件不少于2件(3分);完成河堤路沥青路面实施微表处理施工(3分)。 第四季度:完成第26届农高会的条件保障工作(4分);开展燃气管线安全专项排查,形成隐患排查台账(3分);开展燃气消防演练1次,形成演练工作方案(3分);开展集中供热检修情况及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1次,形成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限期整改(3分);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案卷管理体系(4分);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立案并查处违法案件不少于2件(4分);完成城区路灯箱进行智能化改造并实现远程操作(3分);完成13 座市政桥梁无损检测工作(3分);完成农大雅苑、高新小学等8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小区)设备安装及调试,启动运营(3分)。 | |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5分) | 详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 | |
重点项目建设(5分) | 详见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亿元(0.3亿元、0.55亿元、0.42亿元、0.23亿元)。 | |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8分) | 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2500万元、2500万元。省际项目到位资金比例不低于50%。 | |
生态环保 (7分) | 质量改善(3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平均降尘量。 重点工作(4分):牵头开展道路渣土车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专项整治;开展露天烧烤整治活动。 | |
专项工作 (实行扣分制考核) | 由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防震减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农高会筹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平安杨凌、信访工作、产业化项目服务保障、宗教工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工作等项组成。 | |
追加工作任务(5分) | 本项目主要反映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后,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追加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 |
争创一流工作成效 (5分) | 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第一季度:赴住建部汇报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开展情况(1分);协调住建部规划管理中心在杨凌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完成城市地形图、建成区范围图、建成区面积人口统计情况说明、城市总规、绿地系统规划、林荫路范围图、建成区行政区划范围图、蓝线绿线控制图、绿地现状图、新建改建小区分布图、园林式居住区分布图、防护绿地规划图、主次干道分布图、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图、市政专项道路网等15项资料并提交(3分)。 第二季度:赴住建部规划管理中心对接1次,签订创园遥感监测项目合同,完成城市遥感调查和基础测评资料(1分);制定并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分解指标任务,与成员单位签订目标任务书(1分);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推进会1次,拍摄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纪实专题片,编制创建申报文本(1分);组织开展国家园林城市指标培训一次,邀请专家全面解读指标(1分)。 第三季度:开展现场督导检查1次,形成问题台账,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分);完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文档资料(1分);做好创建验收线路和现场检查点筹备工作(1分);召开国家园林城市迎检推进会一次(1分)。 第四季度:组织专家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等6个大类60项指标任务,特别是两厂(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两污(污水厂污泥、垃圾场渗滤液)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评审,督查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3分);营造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氛围,做好相关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迎接住建部专家组国家园林城市技术评审验收,力争通过验收(1分)。 2.力争到2019年年底全面开始城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 第一季度: 组织学习先进地市公共区域停车收费经验,提出示范区停车收费基本思路(1分)。 第二季度:开展试点对部分路段实施占道停车收费(1分)。 第三季度:依据二季度停车收费的试点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整改(1分)。 第四季度:理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体制机制,全面开始城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