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统计局 2019年度(分季)目标责任书

部门(单位):示范区统计局                                   责任人:吴艳侠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核心指标

加强基础性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确保规范入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省考指标

待省考指标任务下达后另行分解。

省部共建工作成效

(10分)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

(10分)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探索建立“十大行动、五大突破”监测指标体系(3分)。

创新性开展八大产业季度统计工作,定期对主要产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3分)。

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统工作,按月完成其他服务业统计工作。(2分)。

上半年,完成科技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统计2018年年报工作,完成高新区火炬统计综合年报工作(2分)。

第三季度,完成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2018年年报工作(2分)。

第四季度,初步建立“十大行动、五大突破”监测指标体系(2分)。

自贸片区

建设

(5分)

开展自贸片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完成2018年全年及2019年上半年自贸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2分)。

每季度完成自贸区“一套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工作(1.5分)。

每月完成自贸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1.5分)。

优化提升

营商环境

(5分)

详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

重点项目

建设(5分)

配合相关部门按月监测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5分)。

招商引资

到位资金

(8分)

分别为4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每季度提供有效招商信息至少3条。

生态环保

(3分)

按月开展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情况统计工作,并对能源消耗异常变化情况及时分析(3分)。

乡村振兴

(5分)

按月做好乡村振兴投资统计工作(2分);探索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情况监测工作(2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统计工作(1分)。

统计综合工作

(24分)

每季度配合考核办完成相关考核工作(3分);每季度开展经济运行分析(3 分);每季度编印统计信息3期(3分);按月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企业联网直报及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4分);按季完成GDP核算、建筑业、农业、劳动工资、开发区统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4分)。

上半年,完成统计年定报安排暨业务培训工作(1分);完成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工作(2分);完成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工作(1分);完成经济普查登记工作(3分)。

第三季度,完成生产总值、工业、能源、建筑业、贸易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劳动工资、城市报表、县乡镇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2018年年报工作(7分)。

第四季度,完成《2019年统计年鉴》数据整理、编印工作(2分);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2分);完成经济普查行业增加值测算工作(1分);开展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1分);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1分)。 

争创一流

工作成效

(5分)

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政策文件,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力度,力争实现统计执法零突破,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2分)。

整合优化分配两级统计专业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调研及业务培训力度,开创性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特色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政府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打造统计铁军(3分)。

专项工作(实行扣分制考核)

由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政务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平安建设、信访工作等项组成。

追加工作任务

(5分)

本项目主要反映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后,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追加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