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单位):示范区水务局 责任人:王西宁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质量要求 | |
核心指标 | 建成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不断彰显“农科水韵、生态杨凌”鲜明特色。 | |
省考指标 | 待省考目标任务确定后另行分解下达。 | |
省部共建工作成效 (20分) |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 (10分) | 第一季度(每项5分):完成杨凌宝鸡峡支渠-韦漆渭河流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完成杨凌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渭河湿地公园二期)园区道路垫层、部分乔木栽植及8座运动场地基础工程。 第二季度(每项5分):完成杨凌宝鸡峡支渠-韦漆渭河流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研评审,水土保持方案、环评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设计单位招标工作;完成杨凌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渭河湿地公园二期)园区道路铺装、景观水系建设、码头主体结构、绿化栽植、广场基础垫层及4个灯光球场器材的安装。 第三季度(每项5分):完成杨凌宝鸡峡支渠-韦漆渭河流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完成杨凌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渭河湿地公园二期)码头面层铺装、广场面层铺装、8个灯光球场及2.2公里塑胶跑道铺筑。 第四季度(每项5分):完成杨凌宝鸡峡支渠-韦漆渭河流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地面附着物迁移工作,实施部分渠道工程;完成杨凌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渭河湿地公园二期)景观照明、安防监控、应急广播系统及剩余塑胶跑道铺筑等建设任务, 建成渭河湿地公园二期并投入使用。 |
争取中省资金(10分) | 竞争性专项: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为450万元、900万元、1350万元、1800万元。 | |
水生态建设重点工作(15分) | 第一季度(每项5分):完成示范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完成示范区应急备用水源项目现有地下水源井数量、出水量的摸底调查工作;完成渭河杨扶界控导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完成施工单位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第二季度(每项5分):组织示范区领导对所辖河渠进行巡查,对杨陵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开展示范区应急备用水源项目现有水源井设施恢复设计工作,完成新增电源点设施改造方案申报、审查;完成渭河杨扶界控导工程水毁修复项目5个磨盘坝修复,完成2#坝岁修抛填块石5000立方米及临时道路施工。 第三季度(每项5分):深入开展河渠“清四乱”行动;完成示范区应急备用水源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确定供水设施改造施工单位,签订供电设施改造、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合同,开始设备生产;完成渭河杨扶界控导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剩余1个磨盘坝修复。 第四季度(每项5分):对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完成示范区应急备用水源项目现有水源井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完成新增水源井有关手续办理;完成渭河杨扶界控导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完工验收。 | |
重点项目 建设(5分) | 详见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亿元(0.2亿元、0.37亿元、0.28亿元、0.15亿元)。 | |
优化提升 营商环境 (5分) | 详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 | |
招商引资 到位资金 (8分) | 一二三四季度分别为4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5000 万元。省际项目到位资金比例不低于50%。 | |
生态环保 (7分) | 质量改善(3分):地下水水质保持在Ⅲ类;城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考范围内;开展监管范围内砂场整治。 重点工作(4分):开展用水效率评估;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开展农业灌溉水质监测;做好河道垃圾的清理和监管。 | |
乡村振兴 (5分) | 第一季度(5分):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 第二季度(5分):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新建水厂2座。 第三季度(5分):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新建水厂1座,维修水塔1座。 第四季度(5分):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新建水厂2座,完成道路、绿化和消毒设备安装工作。 | |
争创一流工作成效(5分) | 第一季度:在全省较早完成渭河采砂实施方案审批、运营工作。 第三季度:杨凌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获水利部正式发文。 第四季度:成功创建渭河旅游AAA级风景区。 | |
专项工作(实行扣分制考核) | 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防震减灾、政务公开、农高会筹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平安建设、信访工作、产业化项目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消防工作等项组成。 | |
追加工作任务(5分) | 本项目主要反映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后,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追加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