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2019年度(分季)目标责任书

部门(单位):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责任人:张  忠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核心指标

完成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任务;高起点做好规划顶层设计;有效盘活利用低效和闲置土地;开展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出租的试点工作。

省考指标

待省考目标任务确定后另行分解下达。

省部共建工作成效

(20分)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

(10分)

1.开展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5分)第一季度:统筹考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的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耕地保护、环境整治等各项用地,组织完成杨陵区五泉镇蒋家寨村级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第二季度:组织完成杨陵区五泉镇蒋家寨村级规划成果的报批工作。

2.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出租的试点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5分)第一季度:结合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确定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试点村,探索适度放活农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形式,结合实际拟定《杨陵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第二季度:制定出台《杨陵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第三季度:2019年完成农村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试点村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将空闲宅基地、闲置房屋出租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三产业融合项目;第四季度: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出租管理办法。

争取中省资金(10分)

竞争性专项: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分别为60万元、120万元、180万元、240万元。

自贸片区

建设(5分)

第一季度:根据示范区自贸办2019年综合保税区项目计划,主动征求项目建设用地意见。

第二季度:根据省上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将综合保税区项目优先纳入2019年度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报批地计划。

第三季度:组件报批建设用地。及时下达土地征收通知,协调落实土地征收资金,启动土地征收工作,协调做好项目用地的供应、清理和交付工作。

第四季度:加大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组织报送创新案例2个。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5分)

详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分解表。

重点项目

建设(5分)

详见重点项目建设分解表。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亿元(1.07亿元、2.0亿元、1.52亿元、0.81亿元)。

招商引资到位

资金(8分)

分别为14000万元、21000万元、17500万元、175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少于2000亩;建立动态产业地图;省际项目到位资金比例不低于50%。

生态环保

(3分)

重点工作(3分):建立拟征收土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台账;推进拟征收土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监管范围内砂场整治。

乡村振兴

(5分)

优化布局、完善手续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及时落地建设(5分)。第一季度:对2018年度土地遥感监测图斑拍摄的乡村振兴项目通过完善手续、限期整改,消除违法用地问题;第二季度:加强与杨陵区人民政府的沟通联系,在2019年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前,提前介入,积极服务于项目的选址和后期用地手续的办理,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坚守耕地红线

保障项目建设(14分)

1.提前谋划,积极服务示范区各类重点建设项目(3分)。第一季度:围绕自贸区、农产品加工园、乡村振兴及十大工程等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征求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的意见;第二季度:根据省上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编制2019年度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报批地计划;第三季度:组件报批建设用地500亩,协调做好1000亩项目用地的供应、清理和交付工作,针对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物流企业,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收缴土地出让金2亿元;第四季度:组件报批建设用地1000亩,协调做好1000亩项目用地的供应、清理和交付工作,收缴土地出让金2亿元。

2.摸清家底,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3分)。第一季度:完成村级权属界限调查工作,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第二季度: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第三季度:在上报数据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做好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等工作;第四季度:完成调查成果的整理、更新、汇交,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做好调查验收工作。

3.强化执法监察,认真开展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3分)。第一季度:根据国家下发的2018年度遥感监测图斑,组织完成杨凌示范区2018年度遥感监测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第二季度:制定印发《杨凌示范区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完成2018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第三季度:组织召开杨凌示范区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警示约谈会议,迎接做好省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

4.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造林绿化及林业等工作(2分)。第一季度:编制全区造林绿化方案,指导镇办单位开展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第二季度:督促镇办单位做好绿化树木管护工作;做好春季造林苗木质量监管工作;开展“绿卫2019”专项行动;做好杨树天牛等防治工作;做好林业项目实施工作;第三季度:做好林业项目实施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资料整理上报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秋季造林绿化,做好春季绿化树木补栽。

5.统筹城乡规划,规范有序推进示范区建设和发展(3分)。第二季度:启动编制《杨凌城市风貌特色规划》和《杨凌示范区绿道建设总体规划》,形成初步成果;第三季度:《杨凌城市风貌特色规划》和《杨凌示范区绿道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意见;第四季度:修订完善《杨凌城市风貌特色规划》和《杨凌示范区绿道建设总体规划》成果,提请示范区规委会审议。研究启动《杨凌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的编制工作。

争创一流工作成效(5分)

1.挖掘潜能,低效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处置走在全省前列(3分)。第一季度:组织摸清全区涉嫌闲置和僵尸企业名录和原因,建立示范区涉嫌闲置和僵尸企业问题清单;第二季度:推动组建成立示范区僵尸企业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与发改、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同联系机制,加快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的处置力度;第三季度:多措并举盘活处置低效和闲置土地,计划盘活或收回低效和闲置土地300亩;第四季度:计划盘活或收回低效和闲置土地500亩。

2.坚持“农地农用”原则,探索建立全省第一家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信息系统(2分)。第一季度:结合杨凌设施农业发展实际,编制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和预算;第二季度: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技术单位,配合技术单位开发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第三季度:做好已备案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工作,完成设施农用地数据库建设;第四季度:做好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及时完善改进。

专项工作(实行扣分制考核)

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防震减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平安建设、信访工作、宗教工作、项目用地保障、产业化项目服务保障、安全生产、质量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消防工作等项组成,实行扣分制。

追加工作任务

(5分)

本项目主要反映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后,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追加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