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2019年度(分季)目标责任书

部门(单位):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责任人:白敏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省考指标

推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扶持行动;加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落实和完善各项就业政策举措,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省部共建工作成效

(20分)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

(10分)

制定印发《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职业农民、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大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创业(二季度,5分)。

全年召开就业岗位招聘会4场,为进城进镇群众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一、二、三、四季度各1场,联合区内高校举行就业招聘会1场,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其中一、二季度5分,三、四季度10分)。

赴省内重点大学推荐宣传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和人才招引政策(一季度,5分)。

争取中省资金(10分)

相对普惠性:第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为320万元、640万元、960万元、1280万元;竞争性专项:30万元、60万元、90万元、120万元。 

人社医保工作

(17分)

第一季度:发放创业贷款100万元(2分);完成各类培训500人次(2分);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2分);新增城镇就业400人(2分);完成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和保障支付工作(2分);逐步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范围(2分);完成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平台上线运行(2分);理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2分);组织开展12333人社便民服务咨询日活动(1分)。

第二季度:发放创业贷款700万元(2分);完成各类培训2000人次(2分);举办人才招聘活动1场(1分);新增城镇就业600人(1分);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组织工作(1分);新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家(2分);完成大学毕业生档案接收和促进就业工作(1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工作(1分);完成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1分)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1分);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保障基金安全(2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1分);配合组织部,制定印发《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1分)。

第三季度:发放创业贷款700万元(2分);完成各类培训3000人次(2分);举办人才招聘活动1场(1分);新增城镇就业600人(1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1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2分);完善职工医保政策,适时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2分);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方案(2分);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分);吸引各类人群在杨凌就业创业,引才落户50人(2分)。

第四季度:发放创业贷款300万元(2分);完成各类培训500人次(2分);举办人才招聘活动1场(1分);新增城镇就业400人(2分);新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家(2分);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检查和劳动监察工作(2分);完成26届农高会开闭幕式观众组织工作(3分);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各项社保待遇社保卡发放率不低于70%(1分);吸引各类人群在杨凌就业创业,引才落户50人(2分)。

优化提升

营商环境

(5分)

详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

重点项目

建设(5分)

详见重点项目推进任务分解表。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0.2亿元(0.04亿元、0.07亿元、0.06亿元、0.03亿元)。

自贸片区

建设(5分)

对自贸片区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帮助片区企业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乡村振兴

(5分)

抓好示范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大力培养和引进乡村实用人才。创新技能培训方式,年内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0人以上。

招商引资

到位资金

(8分)

一二三四季度分别为4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每季度提供有效招商信息至少3条。

争创一流

工作成效

(5分)

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打通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和聘用制人员三支队伍贯通使用渠道(2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实现省内三级以上医院无需转诊异地直接报销(3分)。

专项工作(实行扣分制考核)

由平安杨凌、信访工作、宗教工作、安全生产、产业化项目服务保障、招引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用地保障、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农高会筹备、政务公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食品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消防工作等项组成。

追加工作任务

(5分)

本项目主要反映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后,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追加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