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2019年度目标责任书 (共性工作)

类别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备注

共性

工作

(25分)

党的建设

(16分)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2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班子配合默契、运行高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落实三项机制;开展各类进修培训,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八种本领”;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为人才引进、培养、发挥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基层党组织建设(3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现农村党组织全面达标;推行党员“承诺、践诺、积分、评议”一体化教育管理监督做法,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进一步做好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街道党建联席会和社区党建共建联合会作用,健全四级联动体系,构建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




思想政治工作(3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成《示范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书》所列内容:加强阵地管理,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做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政策理论宣讲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加强本单位及单位工作人员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监管工作,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力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要求,解决相关突出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8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确保中省和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落到实处;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聚焦“五个专项工作”,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深化改革

(3分)

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一把手抓改革,定期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中省改革精神,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制定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健全推进机制,不折不扣落实中省明确的改革事项。统筹管理自主创新改革试点,协调解决制约改革的症结和问题。加强各改革方案实施和改革部署落实的督察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力有序向纵深推进。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案例,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宣传,加大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力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安排部署,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深入开展行业治乱,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依法治理

(2分)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经过合法性审查,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督查督办事项(2分)

督查督办事项办结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