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城管局2020年度目标责任书

                                             部门(单位):城管局                                       责任人:任延宁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省考指标

待省考目标任务确定后另行分解下达。

科创中心(大学科技园)

建设发展工作任务

5分)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5分)

详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

重点项目建设

5分)

详见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5分)


生态环保(6分)

质量改善(3分)

分季度:建立建筑工地降水量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台账,实时掌握工地降水排入市政管网情况(1分);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均值累计分别不高于140ug/m3110ug/m3110ug/m3105ug/m31分);

加强对垃圾渗滤液处置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尾水不排入小韦河(1分)。

重点工作(3分)

一季度:开展PM10攻坚行动(1分);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2分)。

二季度:每月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露天烧烤综合整治不少于2次(1分)。

每周开展城市道路保洁冲洗不少1次,全天候开展渣土车综合治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2分)。

三季度:每月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露天烧烤综合整治不少于2次(1分)。

9月底前完成区内渣土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联网工作(1分)。

每周开展城市道路保洁冲洗不少1次,全天候开展渣土车综合治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1分)。

四季度:每周开展城市道路保洁冲洗不少1次,全天候开展渣土车综合治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3分)

乡村振兴(5分)


城市精细化

管理水平提升(39分)

 

第一季度:编制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考核方案,制定分类指导手册(4分);完成便民市场选址并拟订设置方案,启动渭河湿地公园美食市场建设工程的项目设计、立项、概算等项目前期工作(5分);拟定《杨凌示范区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4分);开展市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次,形成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限期整改(4分);启动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工作(4分);组织开展城市“六乱”专项整治活动,纠正、查处违规停放车辆不少于50辆,暂扣物品不少于20件(4分);完成博学路种子产业园等3座公厕的选址、项目建议书等项目前期工作(4分)。实施春节氛围营造,对新桥路、神农路等城市道路以及树木园、高铁广场等公园广场主要点位进行亮化(3分);完成五胡路生态停车场设计方案(2分)

 

第二季度:制定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方案,开展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1次(4分);印发《杨凌示范区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法》(4分);按便民市场设置方案建成树木园北侧便民市场并投入使用(3分);杨凌渭河湿地公园美食市场建设工程开工(3分);制定城区防汛工作方案,开展汛前排查并形成整改台账,限期进行整改(4分);系统检查消火栓设施并提出年度维修计划(3分);组织开展便民市场专项整治1次(4分);完成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属更换工作,更换率100%3分);完成博学路种子产业园等3座公厕的招标工作,开工建设(3分);(2)完成垃圾分类大件拆分中心项目用地预审、选址工作(2分);完成五胡路生态停车场的招标工作,开工建设(2分)

 

第三季度:制定城市燃气保障单位消防演练方案,开展城市燃气保障单位消防演练1次(3分);开展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1次(4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1次(3分);完成杨凌渭河湿地公园美食市场建设工程建设,并组织竣工验收(4分);完成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工作(4分);组织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2次,纠正、查处违规经营不少于100起(4分);博学路种子产业园等3座公厕建设工程量完成90%4分);组织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1次,保障秋季开学前校园周边环境卫生良好,占道经营及车辆乱停乱放查处率达90%3分)小游园项目完成设计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2分);完成垃圾分类大件拆分中心设计方案,编制拦标价提交审计(2分); 五胡路生态停车场建成投用(2分)

 

第四季度:组织开展道路开挖专项检查2次,建立检查台账,道路违规案件查处率100%5分);博学路种子产业园等3座公厕建成并投入使用(3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1次,形成隐患排查台账并限期进行整改(4分);开展集中供热设施检修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形成隐患排查整改台账(4分);杨凌渭河湿地公园美食市场建设工程投入使用(4分);;持续推进渣土车整治工作,检查、纠正、处罚车辆每月不少于50辆(5分);完成年度消火栓维修任务(4分)小游园项目建设完成(3分);完成垃圾分类大件拆分中心土建建设(2分)

争创一流工作成效

(实行扣分制考核)

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第一季度:协调住建厅等上级部门,对接申报工作1次,按照时限要求积极上报创建申报文件。

第二季度:制定并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分解指标任务,与成员单位签订目标任务书。

第三季度: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推进会1次,组织开展国家园林城市指标培训一次,邀请专家全面解读指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1次,形成问题台账,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四季度:完成城市地形图、建成区范围图、建成区面积人口统计情况说明、城市总规、绿地系统规划、林荫路范围图、建成区行政区划范围图、蓝线绿线控制图、绿地现状图、新建改建小区分布图、园林式居住区分布图、防护绿地规划图、主次干道分布图、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图、市政专项道路网等15项资料并提交。

2.加强对区内所属公园管理,制定完善公园管理细则,强化文明游园。

第一季度:收集整理区内所属公园管理相关资料,形成问题台账。

第二季度:起草公园管理细则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三季度:印发公园管理细则,并按照细则进行管理规范。

业务考核

(实行扣分制考核)

本项目主要反映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工作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确定实施的业务考核事项

追加工作任务

5分)

本项目主要反映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后,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追加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