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编办、机关党委2020年度(分季)目标责任书

部门(单位):党工委组织部、编办、机关党委                            责任人:田晓炜

工作任务

目标及质量要求

省考指标

详见附件1(省考指标任务分解)。

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重点工作任务(5分)

第一季度:完成上合农业培训基地人员抽调工作,征集聘用制专业人才招聘计划;

第二季度:完成人员招聘方案拟定工作,报经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同意后,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第三季度: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举行人员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办理聘用手续;

第四季度:完成新入职人员培训,做好跟踪服务。

组织工作

重点任务

48分)

分季度:统筹抓好各领域党建工作,打造党建特色亮点;深入推进组织系统“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对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履行情况进行持续动态跟踪,及时研究解决部门履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相关领域职责关系,确保优化协同高效运转;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严格编制使用管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强化重点指标日常监控,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

第一季度: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考核述职评议会;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并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印发示范区2020年组织工作要点;印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召开示范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启动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

第二季度:制定印发示范区2020年人才工作要点;谋划组织工作改革创新课题;印发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筹备示范区直属机关党委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做好“一肩挑”示范村确定及创建方案制定工作;开展从组织、统战、民政、教育等部门在职干部、退居二线党员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完成示范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制定,完成省博士服务团挂职干部考核工作,继续争取省上下派博士来杨凌挂职服务;联合人社、财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涉及职责调整、机构整合、人员划转等工作,按期完成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任务;分期分批组织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集中轮训。

第三季度:研究提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措施;开展“法规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组织工作改革创新课题研究;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筹备示范区直属机关党委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开展“两新”组织“大起底”、“回头看”,清理“空壳”党组织,及时调整党员人数少于3人且组织生活无法正常开展的党组织;完成《支持示范区工作部门等单位柔性引才的实施办法》制定;督导各管档单位人事档案审核全覆盖进度,处理专项审核遗留问题;分批次对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

第四季度:指导县处级以上干部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筹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考核述职评议会;建立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人事档案并集中管理,建立初具规模的后备力量人才库;完成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完成“一肩挑”示范村创建工作,总结主要做法和经验;完成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积极兑现用人单位申请的各类人才政策支持措施,用好用活人才专项资金;督促各部门、杨陵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贯彻落实国务院

《批复》(5分)

第二季度:

设立国家(杨凌)农业标准化研究推广服务中心,作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旱区农业)承担单位。

第四季度: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20年争取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00人。

科创中心(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工作任务(5分)

1.理顺科创中心工作机构体制。

2.加大对示范区各部门支持科创中心建设情况的考核力度。

3.落实科创人才支持政策。

招商引资

到位资金

2分)

第一、二、三、四季度任务分别为500600500400万元。

乡村振兴

5分)

第四季度: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深入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深化农村抓党建促发展“三个三”行动,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党组织设置,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产业链重要节点上建立党组织。持续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不断加强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争创一流工作成效(实行扣分制考核)

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健全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机制。

专项工作(实行扣分制考核)

由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信访工作、平安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宗教工作、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脱贫攻坚等项组成。

追加工作任务

5分)

本项目主要反映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后,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追加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