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单舒平、陈辉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质量要求 | ||
省考指标 | 详见附件1(省考指标任务分解) | ||
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重点 工作任务(10分) | 建成上合组织实训基地5个,提升杨凌模式。 | ||
经济社会发展
| 经济社会发展 主要经济指标 (12分) | 第一、二、三、四季度任务分别为100万美元、300万美元、400万美元、400万美元。全年招引创新创业团队12家。 第一产业增加值上半年累计完成4.48亿元,前三季度完成5.95亿元,累计完成9.6亿元,增长5.0%;实现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上半年累计7.99亿元,三季度累计10.61亿元,全年累计完成16.3亿元,增长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26.3亿元,增长12.0%;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427元,增长9.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110元,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886元,增长9.7%;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速度、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速度、住宿业营业额增长速度、餐饮业营业额增长速度、其它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1%、15%、14%、15%、25%;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15个;新增规模以上其它服务业企业40个(杨陵区独立承担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个,其中健康服务业2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 | |
重点项目建设 (7分) | 详见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 第一二三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别为5.0、12.5、9.9、5.6亿元。 | ||
招商引资(8分) | 第一、二、三、四季度任务分别为135000、162000、135000、108000万元。 | ||
深化农业农村 改革(5分) | 1.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一季度:加强区内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村集体确立发展项目。第二季度: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培训,加强指导重点村项目实施,协调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落实中省、示范区有关扶持政策。第三季度:实现10个重点村集体经济正常运行,其他村项目基本建成。四季度:总结提炼全区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典型案例。2.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选择2个村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3.深化农业农村金融改革。设立50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金,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贷款。第二季度补偿金列支到位;第三、四季度开展贷款考察和实施。4.深化出租车运营管理改革,逐步放开数量管控。第二季度:制定《关于明确示范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和设施要求的意见》;第三季度: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并进行完善;第四季度:对到期的巡游出租车进行更新替换。5.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新时代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配合为杨陵中学招聘校长(一季度);定员定岗,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三季度)。6.大幅提升教学质量水平,中考升学率和高考本科一批上线人数实现新突破。加强教研室听课,科学组织高三全真模拟考试,实现高考一本上线人数新突破(第三季度);做好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联考联评工作,认真开展“两考”质量分析,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优秀教师(第四季度)。7.对全区撂荒大棚进行摸排登记,采取鼓励农户再生产、合作社流转、政府回收等方式对撂荒大棚进行分类处置。对于工业园区闲置土地撂荒问题,按照“一企一策,一地一策”的方式进行对接盘活 | ||
追加工作任务(5分) | 主要反映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后,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追加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 ||
省部共建工作成效 (10分) |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 (5分) | 1.支持示范区开展“三农”领域试验试点。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完成以下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根据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及机制建设发展情况,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建立“积分制”德治评价体系、搭建网格化依法治理体系、建立信息化治理管理平台。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县。建成农村“三园”200座、完成农村改厕9000户、升级改造“四好农村路”100公里、农户水表全部安装到位,整治私自接水用水等问题,启动实施整村更新管网立项。一季度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清单,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季度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作;三季度完成改厕任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对完成情况进行初验;四季度整改提升阶段,对检查验收不达标的项目,各镇办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申请省厅验收。三是积极推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制定《杨陵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和搭建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2.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持续加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出台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扶持政策,开展农产品全域绿色认证,打造全域绿色农产品基地。实现绿色农产品认证面积达80%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7%,亩均产值达到1.8万元以上;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广基质栽培1000亩(三、四季度各500亩),实施“两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就地转化,开展1500亩猕猴桃等产业品质提升(二、三、四季度分别为900亩、100亩、500亩)。完善五泉和揉谷重点镇功能配套,二、三、四季度累计完成年度投资30%、65%、100%。积极推动农村人口向镇区聚集,全年农民进城3000人(二、三、四季度分别完成800人、800人、1400人)。 | |
争取中 省资金 (5分) | 普惠性:上半年、三季度、四季度任务分别为9100、6825、6825万元。相对普惠性:上半年、三季度、四季度任务分别为16000、12000、12000万元。竞争性专项:上半年、三季度、四季度任务分别为8500、6375、6375万元。 | ||
示范区重点项目 建设用地保障 (5分) | 加强闲置门面房招租、销售和移交,完善小区门面房配套软硬件服务功能,健全小区临街楼层门房前的人行步道铺设和绿化建设,尽快接通市政水电管网和雨污疏通排放相关配套服务工作。1.分别完成兴平路(5月底)、保税仓库项目(8月底)涉及的揉谷镇尚德村34户、40户房屋及宅基地征收任务。2.第二季度完成344国道建设项目涉及的五泉镇、大寨街道办67户房屋及宅基地征收任务。3.根据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加大土地征收和清理交付工作力度,做好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建设。4.五星市场搬迁工作。第二季度召开股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制定搬迁方案并征求意见。第三季度上报审批五星蔬菜批发市场搬迁方案。第四季度启动实施五星蔬菜批发市场搬迁工作。5.加快推进康乐市场旧址改造,加大背街小巷改造力度。第一季度:做好剩余商户的政策解释、信访稳定工作;第二季度:测算剩余项目拆迁成本,核清账务,拿出后续改造的方案及成本核算方案;第三季度:积极招商并与企业洽谈,入户做好商户的搬迁工作;第四季度:解决剩余商户的搬迁遗留问题,力争项目立项,并做好项目土地规划程序的申报工作。 | ||
自贸片区建设 (3分) | 全年任务:深化农业金融改革创新,开展涉农保险业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报送创新案例4个。 | ||
争创一流工作成效 (实行扣分制考核) | 1.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成10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力争2020年底前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3.扎实推进“健康杨凌”行动,建成省级健康促进区。 | ||
业务考核 (实行扣分制考核) | 由产业化项目服务保障、农高会筹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食品安全、质量工作、信访工作、创新创业团队招引、防震减灾、项目用地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家双创示范区基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农民工工资支付、宗教工作、垃圾分类、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脱贫攻坚等项组成。 | ||
经济社会发展 | 生态环保 (5分) | 质量改善:1.空气环境质量:以省控站数据为依据,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不少于35天、上半年累计不少于113天,前三季度累计不少于198天,全年不少于275天;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均值第一季度不高于140微克/立方米、上半年平均浓度不超过110微克/立方米、前三季度不超过110微克/立方米、全年控制在105微克/立方米以内;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值第一季度不高于105微克/立方米,上半年不高于68微克/立方米,前三季度不高于55微克/立方米,全年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内;4.全区各断面水质达到示范区考核要求;5. 实现污水处理治理管控全覆盖,全年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0座以上;6.全年臭氧污染天数较2019年减少5天;7.重污染天气较去年少一天;8.全年无环境突发事件和较大环境负面舆情。 重点工作:每季度完成示范区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方案要求事项; 建立乡镇空气质量工作机制,每月对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对排在末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建立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机制,配强网格员队伍,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完成区内建筑工地排摸整治工作,每季度开展工地(包括拆迁工地)、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分别不少4次,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联合示范区工业商务局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每季度不少于2次,联合市场监管局每月开展散煤综合整治不少以1次;每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不少于2次,对未达到规定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深度治理工作;每月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管理;每月开展河渠沿岸排污口排查工作不少于2次,并及时完成排查问题整改;从二季度起,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格,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率累计达到60%、80%、100%。督察检查中发现问题被列入国家督办数量超过2个每季度扣2分。第一季度:开展PM10攻坚行动,开展禁烧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第二季度:完成农村纳污坑塘整治;开展禁烧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夏收季开展秸秆还田推广活动,秸秆还田率达到95%。第三季度:督促完成区内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提升整治工程;开展禁烧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秋收季开展秸秆还田推广活动,秸秆还田率达到95%。第四季度: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搬迁或关闭工作;开展禁烧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加强对垃圾渗滤液处置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尾水不排入小韦河。加大新能源车淘汰更新与推广力度,年底前完成区内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 | |
乡村振兴 (5分) | 第四季度:持续加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出台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扶持政策,开展农产品全域绿色认证,打造全域绿色农产品基地。实现绿色农产品认证面积达80%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7%,亩均产值达到1.8万元以上。年内规范提升30个示范区级以上合作社、30个示范区级以上家庭农场,培养200名职业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1000人次。建设功能完备的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扶持10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力争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40个。开展全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按照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县区工作标准,以改厕提升、污水治理和农村垃圾处理为重点,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农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提升农村治理水平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