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自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以来,党工委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PPP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地方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目前,全区PPP项目实施规范,稳步推进,亮点突出。
一是项目落地率高,示范性强。截至2019年8月底,杨凌示范区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数量为6个,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同意实施并经财政部对外发布PPP项目5个,落地率达83%。其中,列入财政部示范项目2个,列入陕西省示范项目2个,占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总数的80%。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规范操作。为规范推进PPP项目,提高项目专业化运作水平,成立了由示范区法制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教育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杨凌示范区PPP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杨管办字〔2015〕6号),由管委会分管主任担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财政局。同时设立了示范区政府与社会资本(PPP)合作中心,制订出台了《杨凌示范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杨凌示范区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预选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制度。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严防风险,确保PPP工作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加强对PPP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加强项目运作的规范性。
三是组织交流,培训学习。为加快示范区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重点PPP项目建设,由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带队,组织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展览、旅游等相关局办人员赴铜川、汉中、韩城等兄弟城市考察调研,学习PPP项目的先进工作经验。为加强示范区PPP项目规范管理,提高经办人员把握和应对风险及中后期对PPP项目的运营管控能力,示范区财政局定期组织邀请国内PPP领域著名专家开展多样化主题培训。
四是稳步推进,成效明显。2018年,省财政厅按照考核办法要求,从PPP示范项目数量、PPP项目落地数量、民间投资参与、PPP业务培训开展和PPP制度建设等方面对全省各地市推广PPP模式情况进行了考核。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促进工作,对2017年度推广PPP模式成效显著的市(区)财政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我区在全省考核中名列第三,获得省级奖励资金500万元。
五是多项措施保支出,坚决控制10%红线不突破。为保证示范区PPP项目顺利实施,确保社会资本投资收益落到实处,我们严格政府支出责任不超当年一般预算支出10%红线。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年初预算安排PPP项目当年支出资金。财政局遵循“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的原则,切实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财政承受能力10%政策红线不动摇。
六是公开透明,决策公开。示范区财政局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规定,对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上传公开。作为省政府五公开试点地区,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26号文件精神,开设PPP相关信息公开专栏,在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五公开”的事项清单目录要求,对决策前、中、后通知、会议、所形成纪要文件进行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的政策文件并解读;明确PPP项目审批流程,对事前,事中、事后本级政府形成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开。按照公开工作规程,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内容严格把关,按要求填写发布保密审查表,明确发布内容和发布形式,完善发布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