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加快推进信息化发展和保障信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关于加快信息化发展和保障信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


杨凌示范区加快推进信息化发展和保障信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信息化发展和保障信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2〕47号)以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基于信息化基础资源综合服务体系开展业务应用和网络传输的通知》(陕工信发〔2012〕548号),加快我区信息化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统筹规划、顶层设计、资源共享、深化应用、普遍受益、安全可控”的要求,以实现示范区“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为目标,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信息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化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各领域信息化,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整合应用,有效提升全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区信息化工作跨越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6年,示范区信息化发展水平总指数超过0.82。全区信息化总体水平达到全省先进行列,现代农业信息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全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信息化的样板。建成面向农业科技示范、社会综合管理、公众服务、政务服务和企业服务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全区城乡有线和无线互补的宽带网络,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融合。

区域信息化目标。为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领域提供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广泛覆盖、普遍服务的信息化基础环境,现代农业、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农产品和食品等重点领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领域信息化目标。成为全国农业信息化的高地、现代农业科技示范的一面旗帜,为示范区本地、西部旱区和全国各地提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技术推广综合信息资源服务。

信息安全目标。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增强,形成较为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实施“两网四库一中心”工程,构建基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

(一)完善示范区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改造升级示范区、杨陵区电子政务骨干传输内网和外网。电子政务外网逐步向镇(办)、行政村延伸。到2015年,建成省、示范区、杨陵区、镇(办)、村五级电子政务统一传输网络。

(二)建设完善示范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快示范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与公安、卫生、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快示范区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与工商、民政、编办、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快推进示范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由省、示范区节点构成的权威、一体化地理信息在线服务体系。建成示范区宏观经济基础信息数据库。深化人口基础信息、法人单位信息、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管委会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用。建立健全示范区基础信息数据库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三)加快建设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按照“统一规范、集约建设、服务共享”的思路,建设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主要为管委会各部门提供机房、城域网、存储灾备、基础安全保障、运维支撑、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等资源的服务,努力使其成为支撑示范区区域社会服务、智慧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的基础支撑服务平台。

(四)积极做好各部门业务应用部署。管委会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均应基于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建设与部署,各部门今后不再独立建设基础支撑平台。杨陵区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不再单独建设,应在2013年8月底前虚拟在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

四、加快实施城域网建设和“三网融合”、“两化融合”,做大信息产业

(一)依托省级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完善示范区城域网建设。构建示范区T位级光纤骨干传输城域网,横向实现覆盖所有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纵向实现与省级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连接,下与示范区、杨陵区、镇(办)、村四级互联互通,最终实现光纤进村、进学校、进农业园区、进新建楼宇。

(二)做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探索三网融合业务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光网城市和无线城市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电、电信、联通、移动业务多项扩展,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资源共享。农业信息服务方面率先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通过宽带电视、高清电视、开通农业科技频道等手段,加大农业科技信息宣传,提高农业信息服务能力。

(三)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做大信息产业。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农产品存储、物流运输、农机装备制造等行业的信息应用。积极推进产品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积极有序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研发和应用,促进示范区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完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优化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实现企业信息发布、商务信息查询、网上订购、网上支付和物流配送等业务。

五、加快区域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杨凌建设

(一)提升电子政务服务能力。扎实推进食品、药品、住房、审计、税务、质量监督等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业务,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服务能力。

(二)加快城市管理建设。采用RFID、高速影像识别、GPS和GIS等技术,加快建设以全面感知为基础、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交通系统。汇集权属单位管线基础数据,建设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工程。逐步整合交通、通信、水、电、气等运行监控信息,为应急管理、行业监管、企业管理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建立新型网络化、智能化“城市管理中心”,实现对城市运行的精确、综合监管,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效率。

(三)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城市视频采集及监控范围,全面整合公安、企事业单位现有监控系统,加快建立移动监控系统,实现对城市全面可视化监控。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全区网格化巡防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完善覆盖全区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现示范区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和各专项应急指挥平台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增强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网络舆情分析,健全网上舆论动态引导管理机制。

(四)稳步推进公共服务应用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住房、教育、就业、文化、社保、供电、供水、供气等领域的应用,推进专业信息服务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和建设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和市民邮箱的应用, 为城乡居民统一发放社会保障服务卡,在全区范围内实现社会公共服务一卡通。

六、加快领域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农业推广应用

(一)加快现代农业信息资源建设。建设满足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及高科技农业示范体系发展需要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云计算服务中心,实现农业可视化远程诊断、远程控制、灾变预警、农业生产安全监控、农产品溯源和农业信息共享等智能农业。

(二)加快服务业信息化进程。完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网上农高会,将网上农高会打造成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展示、涉农产品项目交易推广的世界农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快推进金融、交通、体育娱乐等服务业信息化。大力推进旅游信息管理、“数字”景区、“数字”酒店建设。

七、强化安全防护和管理,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安全

(一)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严格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安全管理,建立对服务外包机构认证资料审核、服务认定和评估监督机制。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规范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严格执行涉密计算机备案管理制度,加快涉密专用计算机配置。加强互联网涉密信息检查和监督。

(二)加强互联网网站及接入管理。加强互联网网站、地址、域名和接入服务单位的管理,规范互联网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建立政府网站开办审核、监测和举报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政府域名使用管理。加强政府机关互联网接入管理,统筹规划示范区互联网接入布局,减少政府机关互联网接入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接入安全。

(三)加快业务专网和业务应用系统迁移。各部门配合省厅各职能部门将现有业务专网骨干和各部门接入等网络整体有序迁移至示范区电子政务统一传输网。各部门现已运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其部署的机房未达到《陕西省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实施办法》要求的,应在2013年8月30日前整体迁移至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

(四)加强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地理、气象、人口、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明确敏感信息保护要求,企业、机构在网络经济活动中要切实承担起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建立收集数据行为的申报审核制度。

八、加快能力建设,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一)夯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完善信息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检测等基础性工作,切实提高信息系统防护水平。强化信息技术产品供应链安全管理,规范产品采购和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化要采用安全可控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加大无线电安全管理和重要信息系统、重要活动无线电频率安全保障力度。

(二)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和密码保障。健全完善覆盖全区的网络身份认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管委会机关网络身份管理制度。制定和建立电子商务信用评价规范及机制。加快信息化密码保障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密码技术的应用。

(三)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专控队伍。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和网络侦查手段建设,强化网络反窃密检查,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九、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宏观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凡涉及示范区信息化的重大政策和事项,要经示范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在示范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示范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共同推进信息化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同时,示范区将从大信息化的角度统筹考虑,全力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机构、人员支持。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设立示范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按8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以后每年根据发展需要再按比列递增。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基础性公益性网络平台、信息安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服务和检查等费用。管委会各部门和单位的网络、机房、系统设备等基础建设、网络租赁费、基础运行维护费不再纳入年度预算。示范区各部门和单位新增信息化建设项目和预算,需经示范区信息化办公室和财政局审核备案后,纳入示范区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统筹解决,并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

(三)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化项目的规划、立项、招投标、工程监理、验收、评估、审计等工作机制。今后示范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立项、验收、评估等工作由示范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委会投资的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风险评估的信息系统不得上线运行。对公共性、基础性的信息化项目要实行统一建设,保证资源共享、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

(四)增强信息安全和保障能力。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安全日常管理、运用指导和监督,建立信息安全专家团队,完善全区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随时做好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化培训、教育和普及体系,重点加大对普及型信息化人才、专业型信息化人才、高级信息主管人才等关键性人才的培养,抓好以政府各级干部为主要对象的信息化技术培训。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对各行各业在职人员结合工作需要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基层信息化推广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