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工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陕政发〔2019〕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8〕47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安全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要求,按照省工信厅、政务数据服务局、财政厅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2020年“三个经济”供应链体系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和安全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对在陕供应链管理企业、电子和汽车等生产企业、农产品龙头企业,基于省级秦云大数据平台建设或与秦云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与上下游相关联的供应商、物流企业、销售商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给予支持。主要包括:推广物流标准化,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相衔接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各类供应链平台,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
2.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支持市级统筹类公共平台和运营中心建设及相关智慧应用、智慧城市评价项目。
3.支持安全产业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汽车防护、煤矿智能开采等安全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及改造升级项目。安全产业重点项目详细内容可参考国家工信部、应急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支持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杨凌示范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申报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项目须在杨凌示范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平台建设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效果良好,项目备案手续齐全。
3.申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申报项目须在杨凌示范区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各市(区)新型智慧城市公共平台和城市运行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限报1个,须为已建成或在建且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项目,项目备案手续齐全。
4.申报安全产业重点项目:申报项目须在杨凌示范区行政区域内建设,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须完成投资额20%以上,纳入统计部门统计(企业提供说明),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技术工艺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备案、环评、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齐全。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国家及我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资料
1.项目汇总表。
2.资金申请表。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项目简介。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风险分析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成产生(或预期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7.项目备案、环评(环评批复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土地、规划等审批文件复印件。
8.申报企业“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9.申报企业2019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10.项目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有效发票、银行流水单,以及已发生的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付息凭证等或专项审计报告)。
11.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12.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资金申请报告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打印,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类项目-杨凌示范区-XX企业-XX项目”。
2.项目申报须在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地址是http://xmk.sf.gov.cn/,注册登录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和安全产业重点项目选择填报“工业转型升级专项”,“三个经济”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选择填报“工信厅三个经济专项”。网上没有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3.请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纸质资料准备一式7份(其中报省级部门4份,示范区存档2份,申报企业存档1份),项目电子文档光盘3个。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029-87038191
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 029-87039632
示范区财政局 029-87036955
杨凌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0年5月7日